天武大陆,丹草、宝器、功法、武技等皆分九级,每一级都划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四个品阶。林辰手中的融元草,就是一阶下品草药,虽然品阶不高,但洗经易髓的功效还是不错。
林辰盘腿坐下,默默运转家族的《凝元经》,他单手一拍,这几株草药顿时化为粉末飘散空气中,随着功法运转,他一呼一吸间,都蕴含独特韵律,那暗紫色药粉被他吸入体内,沉淀下去,如玉的肌肤,渐渐出现几条淡淡的纹络,蜿蜒伸展,汇入那丹田中心。
“呼……”
林辰吐出一口浊气,雾气缭绕下,他的身体呈现一绿一青的状态,整个皮肤变成琉璃色,仔细看去,甚至能看到皮肤下的血管在扩张松弛,一股股药力顺着他的血管游走,好似一只只蚯蚓般顺着林辰的身体爬,仅仅一个来回,林辰便感觉到浑身气力精进不少。
“不错,继续!”就这样,默默运转《凝元经》十几遍,一夜无眠,直到第二天早上,晨光微醺,林辰才把空中的粉末吸收干净,一丁点都没浪费。
“这《凝元经》不愧是林家的祖传功法,威力惊人,这才运转多久,就把所有药力吸收干净,据说老祖当年也是雄踞一方的豪杰,真不知道他到达什么境界。”
据传,林家之主近十年不知何因经常在闭关,一闭就是数年,早在闭关之前,他就在冲击三仪化元境,被誉为天雍城数一数二高手,如今这么多年过去,只怕修为更加深不可测。
“若是父亲还活着,凭他的天赋,只怕早已跨入三仪化元境,成为大武师了吧……”林辰的父亲,天资聪颖,早在三年前,就已是武师巅峰境界的高手,离大武师也只有一线之隔。
“不过,这几棵融元草,终究药力有限,全部吸收完,肉体的提升也才零星半点。”
如今,林辰的身体仿若一个巨大的容器,深不可测,源源不断的元气注入,却还是不满足,不过,带来的好处却是,修炼了整晚,还是精力充沛。
“武道一途,在于不断磨练,靠实战提升自己,就算暗月之林低级的野兽,想必也能获益不菲……”
林辰心中思定,便朝暗月之林而去。
不一会儿,他便满载而归,看似单薄的身体,浑身血迹,驮着满满的野兽尸体。
这些野兽诸如豪猪,青狼,灰熊……虽都是平凡的野兽,在暗月之林外围活动,个头都比较大,实力也不小,堆起来像一小山高。
不过以林辰目前一阶武徒的战斗力,根本手到擒来。
“四只豪猪牙,五件灰熊的皮毛,还有六对青狼的利爪……啧啧,小兄弟,身手不凡嘛!”那野兽商店的老板眯着眼睛,对着林辰啧啧称奇。
“嘿嘿……”林辰讪讪一笑,从老板手中接过一堆沉甸甸的金币,悠然离去。
一个上午,林辰来回几趟,都在暗月之林的兽区,获得了不菲的收益。但换来的却是,他全身上下一片狼藉,几乎不成人形。
“早上之前,我全部身家也才二十几个金币,穷得叮当响,如今才过去一上午,就攒到了五百多金币,这赚钱速度真是快啊……这些钱,足够他再换取一株融元草了。”摸着怀里叮当作响的钱袋,林辰心感宽慰。过去,他得到融元草的方式,便是家族每月的月俸,但现在他仅靠一天就有如此成就,简直惊人。
“好吧,去集市逛逛,看有没有什么所需的……”
找了个酒馆洗了热水澡,吃饱喝足后,林辰便打着饱嗝,来到天雍城的城中心。
旬阳街,繁华昌盛,这里,被称作天雍城最著名的街道。
各种高大建筑物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银楼,商行,药铺,酒馆等设施应有尽有,街道上叫喝声不绝,人声鼎沸。
“以我现在的实力,在暗月之林外围捕猎几只野兽,虽然手到擒来,但也小题大做,何不如趁现在弄一件趁手的兵器,去内层转转,相传,真正厉害的妖兽,只在内层活动……“
略一思定,林辰便朝兵器铺走去,那里满是白光闪闪的刀枪剑戟,令人眼花缭乱。
“来瞧瞧,来看看,两百金币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一件两百金币统统只要两百金币……”
“好消息好消息,江南兵器厂的老板是乌龟王八蛋,欠了商行一屁股债带着小蜜私逃,我们气不过,就打开他的仓库,卖他的货物……每一件都跳楼价,卖血价……”
吆喝声四面八方传来,令林辰大感头痛,逛了那么久,大多都是平凡兵器,愣是没见着一件喜欢的。
“咦?”
突然,在一个清冷的摊位上,一柄暗红色的铁剑独树一帜摆在那,吸引了林辰的注意。
“这剑貌似不简单!”
林辰眼睛一亮,走过去拿起剑,一触那剑柄,林辰便感觉一股寒气朝自己袭来,他微微松手,这剑更是轻易插进了大理石路面,好锋利的剑!
幸好路人都没怎么注意这个清冷摊位,而且这老板竟然在睡觉,传出丝丝鼾声。
林辰咳嗽一声,对着那摊位老板正色道:“老板,这剑怎么卖?”
那山羊须老板穿着一身老旧道袍,原本在打盹,突然听到林辰的声音,两眼放光,跳了起来。
“小兄弟真识货!这宝剑的来历可不简单!”
这家伙滔滔不绝:“话说那天,我正在暗月之林击杀水冰兔,突然一名武师要抢我猎物,我看不过,就直接击杀了他,这柄暗红色的宝剑,就是那武士性命相交的宝物,你我相识也算缘分,就卖你五百金币得了……”
“嘿嘿……”林辰听得暗暗好笑,眼前这家伙只不过二阶武徒修为,竟然大言不惭吹嘘自己击杀武士高手,肯定看自己年轻,把自己当待宰的羔羊,不过林辰对着神秘的暗红之剑有信心,便佯装道:“没这么贵啊,普通的一阶兵器,也才五百金币,况且这剑,有一阶兵器的材质吗?”
这山羊须老板额头冒冷汗,看来是遇到行家了,他眼珠子咕噜一转,心想反正这剑也是他捡来的,自己根本用不上,便松口道:“好吧,看在小兄弟有缘的份上,就给你打个八折,四百金币算了。”
林辰听了默然不语。
“三百金币!这已经是亏血本的价了……”老道一阵肉疼之色。
林辰还是默然不语。
老道眼睛瞪的老大:“两百金币,爱要不要!”
说着,便不再理会林辰。
林辰嘿嘿一笑:“两百金币就两百金币,不过得搭上这个。”
林辰说着,扔了一堆金币在对方摊位上,捡起一柄精钢短刀,和那暗红之剑钱算在一起。
那山羊须老道装作肉疼,道:“唉,真是亏大了,两百金币才卖了一柄剑还一短刀,我真是日了狗了……”
这老道叹了口气,继续打着盹。
林辰嘿嘿一笑,就要去收起那暗红之剑,突然一张白嫩的小手伸了过来。
“这柄剑本小姐要了!”
林辰眼皮一跳,急忙把剑捧在自己手上:“好了,钱货两清,好卖好还,我走了。”
林辰说完便准备离开。
“慢着!”那白嫩小手的主人突然挡在林辰的面前,面色不悦:“我说你这人好无礼,我都说这剑是我的了,你还强行拿走什么意思。“
“不好意思,小姐,这兵器是我先看中的,也已经付了钱了,理当归我。”林辰淡淡道,并不惧少女的霸道脾气,转身欲走。
“哎呀你这人,给我站住!”谁知少女再度拦截在林辰面前,挥着秀拳,如一只愤怒的小兔子,“我说了这剑归我就归我,你怎么蛮不讲理!”
到底是谁蛮不讲理啊!林辰头很大。
“哎呀呀你!”少女气得直跺脚,脸红得跟番茄似的,上前拉住林辰的衣袖:“不许走!”
四周之人听到这里的喧闹,皆靠了过来,这里是天雍城的繁华街道,有城卫巡逻把守,一般人不敢闹事生非,大家都想看看,到底什么人敢在大街上,大声喧哗。
谁知,竟有人认得这少女。
“咦,这少女生的好标致,看起来有点眼熟,敢在天雍城的和平大道起争执的,怕是不凡之辈……”
“等等,她不是吴霜霜吗,吴城主之女!”
“吴霜霜?那个传说中的女魔头?”
“怎么会!”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此女的身份也一瞬间,一传十十传百,转眼间,就传到林辰耳边。
她就是吴霜霜?
强抢他人宝贝,蛮不讲理,惹是生非……众多灰色光环落在她身上,天雍城有名的大魔女,如今,他也是第一次见。
你还别说,这吴霜霜虽蛮横霸道,却是天雍城三大美女之一,身材极为不错,她皮肤白嫩,肌肤吹弹可破,一双秀眸明媚无边,尤其是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勾人浴火,就是那脾太暴躁,吓退不少青年才俊。
其父便是天雍城城主,吴应荣,位列武师巅峰高手,旗下高人无数,更有军队武装,据说,他掌控的一支名叫‘铁灵卫’的武装力量,神秘莫测,若是全面出击,无人可挡。里面全是武师级别的高手,和当年的王家四杰,陈家六锋,林府七候,并称为天雍城的中坚力量!这股力量要是聚在一起,绝对摧枯拉朽,比之一些小宗门派系,都不遑多让。
“原来是她!”林辰一切都想通了。
而那山羊须老板,早在看到小魔女来到的片刻,就溜之大吉,卷摊而去。
“嘿嘿,还好把这柄剑卖出去了,要是被吴魔女看到,那我这小摊就玩完咯。”这山羊须老道躲在人群中,幸灾乐祸看好戏,“不过,这柄剑什么来头,怎么惹的城主之女也觊觎,难道真是什么宝贝不成?”
这老道皱着眉头,这暗红之剑,是他才暗月之林一片血腥战场捡回来的,当时他情绪慌乱,没来得及细看就塞在储物袋中匆忙离去,等回到天雍城,便拿出来兜售,卖个好价钱也好。但他从来没试过这剑。
这时,有熟人看到这山羊须老板,投来艳羡之色:“老王,那剑不是你摊上的吗,看来,你刚刚卖了一个宝贝,发了一笔横财。”
“放屁!那剑哪是什么宝贝,就一普通货色而已。”只是说着,连老道自己都不信,难道真是宝贝?
“哈哈,老王,你就别谦虚了,说,是不是卖了几千金?嘿嘿,我看,你少了三千金是不会出手的吧。”
“三千金?”老王差点晕了过去,“这剑这么值钱?”
“当然!你看那剑,虽朴实无华,但其上纹络遍布,造艺不菲,普通人看到或许会忽略,但高人一看便知,这极有可能是一阶上品的宝贝!”
“一阶上品!”老王胸口一闷,差点喷出一口鲜血。那人看到老王脸色苍白,以为对方在防范什么,便道:“放心,老王,你身上的钱财可没人敢贪,要知道这里可是和平大道,你朝那边看,谁来了。”
老王闻言,稳住心神朝那边看去,果然看到一队英武不凡的士兵,昂首阔步前来。
“城卫?”老王眼睛一亮,又突然道,“不对,城卫大多是二阶武徒,武力分散,而这里面的士兵力量集中,级别肯定比城卫要高,难道是护卫队!”
没错。这是护卫队,这群士兵都手持刚矛身披盔甲,训练有素地朝这边走来。他们浑身透露着杀伐气息,隔得好远都能闻到那淡淡的血腥味。每个士兵几乎都有三阶武徒以上的修为!
周身的老百姓一惊,纷纷脸色骇然,退散开来,不敢妄动。
那老道看到是吴霜霜的护卫队,有苦说不出。
这时,那为首的一名人高马大黑脸将士走了出来,面色恭敬地对着吴霜霜道:“末将蒙毅军,特率领飞鹰护卫队来报道,郡主,请问有什么能效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