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死刑都不吝使用的统治者,不能奢望其对肉刑完全望而却步。据史而言,文帝执政时最为史官称道的是建立了针对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制度,一旦年龄达标(八十岁以上),即可按月领取政府给予的经济保障。仔细辨析,却发现这制度的形式主义倾向非常严重。就当时社会的平均寿命而言,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人几乎是凤毛麟角。因此这看起来具有人文色彩的政策实为镜花水月般遥不可及,以此来作为对汉文帝歌功颂德的依据实在过于单薄。
究汉文帝刘恒一生的政治历程可知,其执政目标惟有经济复苏。在位23年的时间里,他始终贯彻着政府少干预经济的自由经济理念,推行减税政策,放宽对商业的管制,允许个人承包山林川泽等国有资产。这些举措无疑为汉帝国的经济从萧条走向复苏起到了难以替代的作用。
作为执政者,文帝更喜欢采用权术也就是阴谋政治来控制局势,而并不推崇暴力镇压或严刑峻法。这与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息息相关,人口的密度不足,使得劳动力显得稀少而珍贵,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轻易不会采取伤害劳动力的激烈措施。薄弱的经济积累,不至于造成社会矛盾激烈到难以控制的地步,所以也无须用刑见血。
景帝执政时期,曾经尝试对经济政策进行改变。由于对新政的风险预估不足,只能浅尝辄止,之后仍旧沿袭着文帝时期的经济政策,不再做大的变动。长期稳定的经济政策,使经济环境具备了足够的延续性,因而保证了经济发展的持续进行。
由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环境产生了微妙的变化,这使得文、景两帝在执政技术上出现了必要的差别,这差别直接体现在对政治局势的控制手段上。与文帝所不同的是,景帝于执政期间,不完全依靠阴谋政治和权术来控制政治局势,而是在其中夹杂了暗杀手段,如秘密处决条侯周亚夫。
汉代的经济自由主义,其理论基础在于“黄老之术”。事实上,“黄老之术”更侧重于政治理念而非经济理念。所谓的无为之治,只是一种表象,隐藏在这背后的是无所不为。说得浅显些,是用阴谋手段来巩固权力基础,而不论这权力的来源是否合理。从这个角度看,黄老之术的核心思想与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如出一辙,都是对权力的目的性极为明确,且秉承着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的思想。虽然两者在诞生时间上相差一千六百多年,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在核心理念上的异常相似。
任何一种在历史上流传,并产生深远影响的思想出现,我们绝不可以孤立地认为其是横空出世,其诞生的基础必然脱胎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与社会的现实情况有着紧密的联系。黄老之术之所以成为执政者的政治理念,是由于它与当时的社会状态有着足够的契合点。然而受限于黄老之术的起源背景,其理念中又有与现实情况不相吻合的部分。
《黄帝四经》与《道德经》起源的时代,其社会生产能力及社会群落所掌握的资源总量,与汉代相比有着巨大的差别。这意味着老子在理论中所建立的“小国寡民”模型,无法套用到汉帝国庞大的身躯之上。老子本人并未经历过帝国天下的时代,对经济富足并无深刻的理解,只能认识到政府少干预经济的好处,却不知道经济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社会群落中有经济积累的成员会要求政治权利。这是人的社会意识使然,因政治权利不足而对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缺乏信心以及安全感。
对更高政治权利的要求,是直接有悖于最高统治者核心利益的。这种政治权利归属的矛盾会因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持续升级,直到累加至社会无力承担而最终以极端的形式爆发。景帝执政期间的“七国之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以今日观点来看,黄老之术略微窥得了些经济发展规律的门径,但是理解并不深刻,对新技术作用于经济的效果,以及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社会意识变化,并无前瞻性的洞察力和主动应对的法门。理论的天然缺陷,使得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丧失了指导社会继续前进的能力。理论支持上的无以为继,令统治者和整个社会都陷入迷茫之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要求,与帝国统治者维持至高无上皇权的要求,这两者间存在的矛盾根本无法调和。文帝的权术,景帝的暗杀,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评判执政者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刘恒还是刘启,在执政中的表现至多是处在一个合格的水平线上,并没有任何举措超出其应尽义务。说得通俗点,他们只是将本职工作中规中矩地完成而已。因此后世给予他们过高的评价是有失妥当的。若以尽职就该受到歌功颂德的礼遇作为标准,玩忽职守就该是种被默许的常态。正是这种低标准松要求被社会所认可,才使畸形变成了常态,并在无意识中对后世的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解不开的死结
如何施政才能既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又保证极权体制不变更,是文、景二帝在有生之年都无法破解的迷局。这是一个死结,经济泛自由化会导致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同时催生了社会成员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这是自身经济能力提高使然,因为只有具备同经济地位相吻合的政治权利才能进行自我保护。而这恰恰又与极权主义下的皇权有着绝对的抵触。皇权要求自身具备给予社会群落内一切成员的伤害能力而不受限制。
不妨这样理解,民权与皇权是对立的,民权的前进,意味着皇权的后退。而皇权的后退,则代表着极权体制的根基被动摇。这是最高权力执掌者所不能容许的,更是极权体制下特殊利益群体所不能容许的。事实上,这些特殊利益群体才是极权体制下的政治主体,以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同皇权作为联系纽带,从而形成的大约五百个特殊家庭的联盟。社会群落中,一切优势资源被他们所垄断,一切的利益皆以他们为核心。可以说,整个社会都在围绕着他们的利益运转。他们不会容许其他人轻易染指这属于他们的特权。而强大的皇权只不过是他们共同利益的集中代言,是他们利益的保护伞而已。这些特殊利益群体致力于维护皇权的目的就在于此。倘若皇权的掌控者个人不愿维护他们的利益,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换掉掌权者,直到他们满意为止。
一句话可以概括这种本质:帝国时期的最高权力掌控者,其执政是为了特殊利益群体,而绝非为民。
由于这些特殊利益群体从中作梗,在民权与皇权产生剧烈矛盾时,历史选择的道路往往是最坏的方向。每当需要维护既定统治的时刻,他们的反应都是极其暴烈的,包括不惜动用一切极端手段,如政治打压、血腥镇压,甚至连破坏经济秩序都在所不顾,哪怕大开历史倒车,将自由而具有活力的经济重新纳入高压管制之下。
不幸的是,汉武执政的年代,就是这样一个倒行逆施,逐渐步入黑暗的时刻。
自由经济,向后转
国进民退,是汉武年间的主流声音。彼一时,文、景两帝于汉帝国初年打造的自由经济环境不复存在,大量的经济资源重新纳入政府管制范围,如山泽、盐铁等曾经由个人承包的产业悉数收归国有,甚至连酒水的经营权都垄断在政府手中。不单如此,汉帝国中央政府为保证财政收入连年增长,以弥补庞大的财政支出,还选择了进一步加税,同时增加了新的税种,典型的如交通物流税、商业税、工业资产税。这无疑是涸泽而渔,是在榨取社会的经济活力。
由于缺乏必要的政治权利做保障,本就脆弱的民营经济体在骤然恶化的经济生态环境中更显得不堪一击,短短几年内就大批倒闭。一时间,汉帝国的社会失业率高涨,而那些依靠民营经济体生存的社会成员纷纷丧失经济来源。当民众的生存受到挑战时,社会秩序的安定也就会受到挑战,这令帝国的长治久安成了镜花水月——在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山东琅邪这些经济重灾区皆出现了平民组织的武装暴乱。
盐铁暴利始于汉
《汉书·食货志》中曾记载,大儒董仲舒与汉武帝论政,谈及秦帝国的经济状况,说秦帝国时期贫富差距极大,穷人穷得连插根锥子的土地都没有,而富人不但土地多得连成片,连山川林地、河流池沼都被他们占有,甚至普通城镇里的富人就能做到贵如君主富比王侯。这些富人们竞相攀比,比谁过的日子更为奢侈。这样的现象存在,是导致平民生活困苦的原因,而诱发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是允许土地使用权交易流转。
在前文的秦篇中,曾分析过秦帝国时期土地政策的实际情况,这与董仲舒的说法是相矛盾的。那么此处出现的矛盾该如何解释呢?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董根本不知道秦时期土地政策的具体情况,仅仅是以汉时期的现状做推断;另一种可能是他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是汉时期的事,非要套个秦时期的帽子,这种做法在中国历史的政治中比较通行,叫借古喻今。其目的是将问题含蓄地表达出来,以便于统治者接受自己的观点。
说到这里,有一个历史细节是非常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这段论政发生的具体时间。就《汉书·食货志》中的记载而言,这段历史发生在汉武帝开始对外发动战争之后,其时财政空虚,只能靠课重税维持收支平衡,民生因此而困顿,社会经济状况极为严峻。
由这个特殊的历史细节做线索,再回头去看董仲舒声言的秦帝国时期“屯戍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则别有一番韵味。两相联系之下,我们几乎可以肯定,董仲舒所言之情况正是汉武帝刘彻执政时期的社会现实。
就此推论可知,董仲舒论政的目的,其实有两点,一是剪除豪强,二是减税。这两者的核心意图是一致的,那就是调节社会中的贫富差距和经济资源分配,并致力于恢复经济秩序和生产力。然而现实总和理想有着巨大的落差,作为统治者的汉武帝对于董仲舒的建议只听进去了一半,那就是剪除豪强。在其执政年间,曾屡次三番动用行政手段迁徙境内经济富足的人家到茂陵地区。
我们换一个角度看待这所谓的“豪强”,却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只不过是些普通的民间资产持有者。他们在历史中被扣过的大帽子变化无端,无论是过去被叫做“豪强”,还是“为富不仁者”,抑或是后来被称作的“土豪劣绅”或者“资本家”。所有的称谓、名头,无不是将他们推至道德的谷底中央。对此,我们应该有种清醒的认识:给这些民间资产持有者们扣上低道德水平线的帽子,其潜在目的无非是以冠冕堂皇的借口制造出声势来,以掩盖某些见不得光的政治手段,并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于是我们无数次看到抢占道德制高点的统治者们利用手中的国家机器,对这些具有一定经济储备的社会成员进行赤裸裸的暴力掠夺和迫害。
如果把这些被掠夺的社会成员看作当时的中产,那么此种政治举措就是在消灭这个阶层。中产阶层在社会中往往充当着社会矛盾缓冲、调和的润滑剂,他们的缺失定然会使社会矛盾产生硬着陆式的碰撞,从而给社会带来难以抚平的创伤。民众暴乱的事实,基本可以证明这一切。
以纯经济角度看,消灭中产阶层同样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因为这只会令经济资源更加集中而得不到充分的流动。更可怕的是,这种权力越界行为会严重地伤害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信心,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均贫而绝非均富。帝国体制的漏洞,使得真正获得巨额财富者都是围绕着最高权力的投机取巧者,而绝无依靠勤劳致富的例子存在。这是帝国的死穴,所以董仲舒的理论难以落实到实践中去。
事实上,史书里含蓄地记载了董仲舒的核心意见未被采纳,越发恶劣的经济状况使得人吃人的现象重现于华夏大地上。
有关董仲舒政治建议的有效性,其实是存在着诸多疑点的。但我们不能以现代财政学、经济学的眼光来苛求两千年前的他。除去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外,在历史记载中,不曾看到董的政治理论中对人口问题有所考虑,这不能不说有一点遗憾,因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养儿防老是一种投资
伴随着经济复苏,人口数量恢复正增长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是人之本能所至。若不是因有悖人道的政治措施出现,几乎可以认定人口增长是经济发展进入良性轨道的标志。尤其在人口数量未达到经济资源负载的临界点前,快速增加的人口会对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但经济不会一直随人口增加而呈良性发展。当人口数量接近,甚至超过经济资源负载的临界点时,经济环境会因无法承载如此大的压力而陡生紊乱。
根据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可知,人口的增长是以几何级数进行的。尤其是处于农耕文明下的社会环境,一旦有三十到五十年的稳定时间,就会导致人口增长速度直线上升。这源于农耕经济环境下繁育后代的低成本。
在未进入现代社会之前,史上任何文明都不存在社会福利的概念,更没有完备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中的平民,也就是被食利阶层,在遭遇变故如伤残或因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于再没有其他可以获得经济来源的途径,基本等于完全失去了生存保障。普通的经济储备不足以抵御意外风险,且成本偏高。为了抗拒这种生存风险,平民选择了繁育下一代作为个人的专属保险。这正应了一句古话:养儿防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