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开这事,白思孟又忏悔了好长时间才得到万蒋二人的原谅。然后三人就讨论那个妖道的问题。
“老仙儿有帮手了!”小蒋面色严重地猜测说,“这深更半夜提溜着章道士进院来偷的妖道,一定是老仙儿一伙的!惹上仙人窝了!”
“仙人窝?”那两个都不相信,“你的意思老仙儿和妖道是两个人?”
“是啊,不然为什么偷蒲团?老仙儿是国丈,丢个东西还用偷吗?带一帮人来搜来抢不就行了!只是有一点不明白,那蒲团据章道士说,明明是妖道自己的,而咱们得到它,却是从老仙儿手里。难道是妖道借给老仙儿用的?”
这才叫匪夷所思呢!
“我想那妖道就是老仙儿本人!”万时明不耐烦把麻烦往多里想,语气尖锐、一口否定。“根本就是一个人!”
“这——”小蒋不敢苟同了,“何以见得?你们忘了章清说的,长相不一样!”
“怎么不见得?都是穿道袍出入,都是三绺长须。虽然老仙儿脸瘦,章道人说的那妖道却微胖,怎知不是看的角度不同,结论就不同?
“就是说妖道是一副八字眉,咱们看到的却是平平的卧蚕眉,这也可能是他人在高处,一时看走了眼。”万时明说。
“语言描绘一般不可靠!”白思孟赞同他的观点,附和说,“从逻辑上看,两者同一人的可能性很大:一个不值钱的破蒲团还借来借去,还是国丈向道士借,怎么看都不可能。”
“你也认定就是同一个人?”小蒋问。
“当然!”白思孟说,“如果这个推论正确,那么这老仙就有明暗两个身份——白天或者办公事的时候是国丈,晚上或是闲暇时就穿上道袍当老道了。”
“那——那就是在家清修的居士了!”小蒋眨巴着眼说。“居士还跑到湖上去兴风作浪,打人吓人,这就更不可思议了!反差太大了。”
“但他就是去了,还加上个国丈的身份,你又能怎么着?”白思孟笑道。
“天下之大,还是个居士,有些人不守清规!有些人装模作样,这有什么稀奇!”万时明也笑。“我想他这个居士一定是赶潮流赶出来的。当今虽然不是秦始皇,可个个皇帝想长生,国丈要投其所好,怎么能不热衷修炼?
“无奈样子好作,却还是六根不净,贪嗔鄙吝,打心眼里还是喜欢到处作威作福。于是就跑到湖上去闹,看谁不顺眼就欺负。他那修炼,也就是道士炼丹——炼不炼得成,先砌个炉子再说!”
“就是这个理儿了!”白思孟点头道,“前天朱姐传来的信息还说,听说皇帝皇后都信佛,但是皇帝也信道,来了个佛道兼容,因此弄得朝中大臣们的信仰也都很随便。
“一个信道的大臣,脱下官服穿穿道袍,或是去道庵时临时换个装,大概也是稀松平常,没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也就一会儿国丈,一会儿道士了。”
“那为什么蒲团上会写大觉悟寺的字样呢?”小蒋在两人还是一人上面被说服了,却还是有点儿不解。“大觉悟寺可是和尚庙呀!”
万时明手一摊,摇头道:
“这就不好说了。也许本来是寺中之物,但果证庵就在寺院的山边,互通有无也是可能的。再就是老仙儿也佛道兼修,与寺里也有渊源,看着有用,就从那儿拿出来了。
“这从知客僧们一再企图隐瞒与蒲团的关系上就可以猜测出来。似乎他们就是不想让这个破蒲团与老仙儿扯上关系,以至于给老仙儿带来什么麻烦。”
白思孟笑道:“说得对!连我们把钦案二字嚷出来他们都不在乎,都要隐瞒到底,可见这个关系还大不一般,大得甚至能遮住天。这样的地位,不是皇亲国戚是什么?所以不必再猜,就是他了!”
小蒋无可再问,却仍不大信服地说:“说去说来,你们其实早认定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当然!不然不好解释!”万时明耐心地说,“老仙儿丢了蒲团,一定要找回来,是因为他用它袭击了官船,暴露了他不法的一面。而一个道士把蒲团借给或送给了别人,与他就没有关系了,为什么也一定要找回来,还不惜冒闯宫的风险?
“难道是见我们找上门来,他就转告了老仙儿,老仙儿自己会飞,却还是托他去偷?这也说不通嘛!所以,说去说来,他们其实就是一个人——老仙儿打人把蒲团弄丢了,知道了下落,就派人再来取!”
“要是尽这样猜,我就没的说了!”小蒋拍拍脑袋,彻底泄了气。
他们对答时,白思孟脑筋动得快些,所想已经与他们不大合拍。此时万时明正要进一步阐述别的见解,他却已抱起蒲团,开始找刀剪破拆。
“你干什么?”万时明惊问。
白思孟一笑说:“我总有点儿不信,老仙儿非要找到它就是为了毁灭罪证?”他拧着眉毛又捏又拍,又用力敲打了好几下,“我猜它一定还有更大的用处,或者说更大的秘密!”
“什么秘密?”小蒋关切地问。
“拆开后再作为罪证,它就不那么值钱了!”万时明警告一声,伸手虚拦,郑重提醒白思孟说,“咱们现在首要的是借用皇帝的力量把老仙儿搞倒,而不是自己干!这样才能最快最麻利地灭了他!你破坏了证据,下一步怎么进行?”
“这不光是个证据!”白思孟摇摇头执拗地说,“我想他这么急于取回,一定不是专为消除罪证——他一个老国丈怕什么?他不会辩解说:有人骂我,我就拿这打了他!打了又怎么了?
“老国丈生气打人,那不太稀松平常了吗?他又不会说他是从天上往下打的!我猜蒲团里肯定藏了什么东西,又不方便对人说,这才让老仙儿这么恋恋不舍!也许他的命门就藏在这里。”
看他非要动刀动剪,说的还颇有煽动力,万时明也没办法了,只能说:
“那就先摸摸外面,再按按里面,多感觉感觉。能不拆就不拆——要是摸出来都是枯草麻絮,你还拆它干什么?”
“行,听你的!”白思孟暂且放下刀剪,抱起蒲团来再次摸弄。
白思孟又按又掐,但皮张又厚又结实,正反面都按过,却没有觉出丝毫异样。但是再按这圆盘的侧面,感觉就不同了,似乎里面夹有硬物,像是一个圈子。
“这垫垫儿还带着铁箍哪!”他惊讶地摸完一圈,递给万时明看,“像是个铁滚环。”
万时明接过来摸摸按按,歪头看看,判断说:“应该是支撑用的,让它保持圆盘形状不变。”
“可这样一来,不就不方便了吗?没法弯折夹带,背起来也硌人!难道是当车轮使?”
“那怎么可能!”万时明一笑。
“你看这侧面,是麻布的,有缝线。你说到底拆不拆?”
“非要拆,就沿线拆。”万时明看过说。“看过没事再缝上。”
他始终想完妥地保存这份罪证,等老国丈倒台时,拿它去报那湖上一击之仇。
既然都不反对,白思孟便下手了。
他不厌其烦,用刀尖一点点将缝线挑断,拆出一个一掌宽的口子,然后把手指伸进去,掏掉边缘缠绕的草丝,不久就触摸到那硬硬的铁箍。
他扒开蒲草丝缕一看,里面还挺光亮。
“哦,天!还是抛光了的!”白思孟一声惊呼。
万时明接过来往里看看。可不是?一小块露出的圈体,硬度极高,划不留痕,还镜子一般闪亮。
他摸了好几下,嗟呀不止,说:“特像是不锈钢!瞧这光洁度,再怎么低估也不低于四级。这年头,怎能有这样的工艺?”
“都拆了吧!”小蒋看得张大了眼睛,兴致勃勃地提议,“沿圈儿拆完!反正你也没有同色的丝线缝它,不如一拆到底,把这怪东西拿出来。”
想想也是。心一横,万时明也就默认了。白思孟就用刀尖继续挑。拆总比缝容易,不一会儿就大功告成。
他小心地把麻布包面和上下护皮拿掉,发现箍住里面蒲草垫的东西,正是一个一尺多直径,一寸高度,半寸宽度的雪亮金属圈。
拿起金属圈看,发现它也并非单一整体,而是在宽度的中间有个环形凹槽,内嵌一个半寸宽的活动圈圈。
这活动圈圈也不知是怎么嵌入的,再怎么磕呀、抖呀也掉不出来。用手指捺住一扒,却能灵活地转动,而且润滑极好,寂静无声。
“这是什么怪物件?”三人都极为吃惊。
一个陈旧的皮面草蒲团里竟藏有这样一件精工制造的金属构件,任谁都想不到。
它是干嘛用的?谁做的?为什么要藏匿在蒲团里?
他们端详着,摸弄着,再三推敲,仍然茫然不得其解。
“这绝对是大师级的手工!”白思孟摇摇头拿它在手,啧啧称赞。“什么作坊有这个水平?”
“你难道不觉得这是典型的机械加工件?”万时明尖锐地反问。
白思孟被问得不能吭声。
机械制造是万时明的专业,他的看法,别人怎敢轻易臧否?不过在他白思孟看来,手工艺人中技艺高超的,要做这样一只圈中嵌圈的东西也不太为难。
多少金盘银碗比这还要复杂!球中球、瓶中瓶,回转自如,玲珑剔透,也无不造得光辉灿烂、美轮美奂,还能被这么个简单玩意儿难住?
但是万时明的眼光也不为错。这东西外部特征这么明显,一般人只要是乍一看见,绝对会认为这就是一只普通金属零件——多半是什么大规格的滚针轴承,才从库房里领出来的。
可是轴承是怎么造出来的,又是用在什么东西上面?
这边的世界,这样的时代,哪里有工业发达到如此地步的地方?
新夏朝肯定没门儿,难道来自远方的番邦外国?
难道这边世界上还有一个工业化国家,而自己只是碰巧进入了它的一个落后地区?
他和万时明互相对视,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就好像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了人类脚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