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认为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甚至一文不值的女孩子,因为像越谦那么好的男生都对我说,我喜欢你,白静流。
之一
说真的我不是故意的,在十七岁生日刚刚过去没有多久的时候,我竟然——劈、腿、了!
好吧,我们换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移情别恋。
也许少女的心就是如此的变幻莫测,对于某种服装品牌的忠诚度都高于对男友的忠诚度。当然,也许仅仅是我如此。
“他最先让人注意到的是皮肤上的那层光泽,像是在巴西海滩上认真晒过的古铜色的肌肤,艳丽的夏日阳光的热力似乎一直停留在那里。长而浓黑的眉,深邃神秘的眼眸,米开朗琪罗笔下的美少年般健美挺拔的身躯……”
暑期刚刚开始没有多久,我没有旅行计划,也没有报什么补习班进修班,每日只是坐在厨房的小吧台上望着窗外大片的蓝天发呆,或者在我的笔记本上天马行空一通乱写。
每周李医生都是要把这个笔记本收上去检查一下的,简直就像学校里的语文老师,也许下次我应该胡写个春梦什么的恶心恶心他。
门铃响了。
应该是每天这个时间上门的家政工。
因为我是个生活白痴,父母又都不在身边,所以需要有人每天为我正经烧一顿饭,还有收拾一下屋子。
我走去开了门。
“你好,我是对门刚刚搬来的。”
高大得我必须仰视才能望见他的眼睛的男子手托一盆扎着红色缎带的绿色小盆栽。
“我姓越。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白小姐。”
越姓男子的微笑很亲切,但我没有伸手去接那个作为见面礼物的迷你盆栽。因为我的两只手都下意识地捂在嘴上了,我是在做梦对么?要么就是产生幻觉了?
我刚刚胡乱写在笔记本的那个男子怎么一下子变成了真的?古铜色的肌肤,黑漆漆的浓眉,具备堪称闪耀的俊美的男子。
“白小姐。”越谦又把盆栽略微递近了一点儿。
我猜他应该是在物业那里查到我的名字的。白静流。后来和越谦熟识后,他夸赞说,我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之二
我对越谦一见钟情了。但我对千景却没有。
像所有的宅女一样,每天下楼也许只为了收快递或者寄快递。暑期刚开始的那天,我要寄一个东西,就是给李医生的笔记本,每当我不想去见他的时候,就会发同城快递把笔记本寄给他,他“批阅”完毕后隔天又会发快递还给我。
但那天下楼的时候,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竟把一角钱的硬币当作一元捏在了手里。
作为收件快递员的千景看见我时眼睛像被什么点燃似的亮了亮,我不知是不是因为我身上面口袋似的睡衣让他觉得很可笑,但他又不能笑,所以把笑意都给憋进了眼睛里。
快递费是十二元。
“哎呀!”付钱的时候我察觉到自己的错误。“你等着,我上楼再拿给你。”
“算了。”千景拈出那枚一角的硬币,丢进我手心。
他帮我垫付了那一元钱,我正在心里慨叹小小的快递员倒也挺大方的时候,千景说,“过两天再还我吧,现在我负责这个片区。山水有相逢,后会有期了姑娘。”千景故意拿腔捏调说。
用来载货的电动小三轮已经骑出去很远,我依旧被他最后那两句古装剧台词似的话雷得浑身战栗。
总之,千景和我之间“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由此刻起正式形成。
之三
其实千景也是很好看的男孩子,第二眼看比第一眼感觉更舒服,并且是越看越舒服,我想这是因为他人品和性情都很好的缘故。可是大概是因为我太肤浅的缘故,所以我以为那种具有绝对视觉冲击力的美才是真的美,比如越谦。
果然,一元钱事件后没隔两天就又有我的快递包裹,仍旧是千景送来的。在打电话通知我下楼取件的时候,千景还不忘嘱咐我,记得你欠我的那一块钱。
天,这人还真不是一般的斤斤计较,当时我是怀抱着这种怨怼的心情冲下楼去的。见到千景时我连头都懒得抬,拿包裹、归还一元硬币,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然后立即转身上楼。
我以为我终于可以和这个啰唆又小气的家伙两不相欠了,结果回家后我拆开包裹才发现里面装的并不是我最近网购的东西,而是一个一元硬币造型的音乐盒,大约有一张CD那么大,可以从中间打开。
一段如水滴般清灵的乐曲之后忽然冒出一个男孩的声音:
喂,我喜欢你。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是千景的声音。
所以,在我和千景的故事的开端,我并没有对他一见钟情,而是他对我一见钟情。
之四
赤着白白的两条小细胳膊,穿着宽大的好像随时能被风吹成气球的睡裙,乱糟糟又毛茸茸的头发,看上去像三岁又像十三岁。这是千景对我的第一印象。千景告诉我,那天他一看见我眼睛就亮了,是因为他觉得我很可爱,像卡通画里的小女孩。
千景和我一样大。他并不是年少失学不得不出来打工的小屌丝,他不过是在打暑期工。
千景说,体力劳动多么好,去健身房还得自己花钱,当快递员每天奔波来去锻炼身体同时还有钱拿。
至于拿到的报酬怎么花用,千景已经决定了全部捐给山区失学的孩子。
他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正能量和爱心的好人。
在越谦搬来我家对面之前,我已经和千景认识十九天、交往十七天了。
他经常在晚上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带我去兜风。有一次干脆偷偷开来送快递用的电动小三轮车,把我当作货物一样载在后边。
我们特意找了僻静的小道,凉凉的夜风从路两边的树的枝叶间洒落下来。我听见自己开怀大笑的声音响亮地在回响。
忘记说了,我患抑郁症有些日子了,这样的酣畅淋漓的笑是很久违的了。
小说里不是有写那种既缱绻又有些肉麻的话,什么“你就是医我的药。”
我不知道千景是不是能够把我心底的郁结全部驱走,我只知道我很喜欢和他一起玩。不知是不是因为千景觉得我像个卡通里的小女孩,所以他总是为我尽力营造好似童年的无忧无虑的时光。
我相信我是喜欢他的。可是那天他吻我的时候,我竟然没有脸红,甚至连心跳都没有加快。
如果说在男孩子面前我一直能保持这种厚脸皮的无动于衷的状态也就算了,可是越谦第一次出现在我家门口时,我感觉身体里所有的血都好像被灌进了我的脸上的皮下血管,而我的心脏更是发疯般在狂跳。整个人变得像一根被磁铁影响的铁钉那样,身不由己。
不必任何人来告诉我,我也知道,那才是真的喜欢。
之五
住在对门的越谦很快察觉到我小小年纪却一个人独居,大约是因为同情的缘故,他开始每天都送点吃的给我。
蔬菜色拉,煎汉堡排,意大利面,焗土豆泥……总是以西式的食物为主,放在一个手提的野餐篮子里,有时还会放上一大杯鲜榨的果汁或是奶昔。
最初几次我开门慢了一点儿,越谦已经离开,只有这个漂亮的小篮子留在门边。后来我一听见门铃响就十万火急地冲过去打开门,越谦看见我,便笑起来。
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越谦笑起来的时候好像上帝就站在不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似乎都在一瞬间变得美好起来。
“可以请你进来么?”我努力用正常的社交态度问。
“当然,不胜荣幸。”
这次之后,我和越谦慢慢熟识了起来。
越谦已经大学毕业了,算是社会新鲜人。他小时候在日本待过一段时间,接着又去了欧洲,在法国和德国都念了一段时间书,后来大学是在英国读的。所以他在语言上极有优势,现在做的也是业余翻译的工作。所以时间很自由,并且——引用他的话,“我也可以像你一样想怎么宅就怎么宅。”
有时连食材都懒得去超市买,直接从网店上订购,真的是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门的家伙呀,和他阳光运动型的外形彻底的南辕北辙。
“我想我可能有开放空间恐惧症。”一次,越谦开玩笑说。
“现在这年头,没点神经病都会觉得自己不正常。”我笑笑说。“我也有抑郁症呀,还挺严重的。”
越谦大概以为我在开玩笑,所以没有再说什么。
之六
虽然年龄上相差几岁,但越谦好像挺喜欢和我相处,一次我戏言说,反正你宅我也宅,还不如宅在一处,也省台空调的电费。明明是戏言,越谦却像是当了真,每天他除了会送一篮子食物之外顺带还会把他自己也送过来。
我发呆或者趴在地板上写李医生布置的每日日记时,越谦就专心致志地摆弄他的电脑,做那些翻译的工作。
迄今为止,我已经推掉千景四次约会。
心里并不是不愧疚的。
我也知道比劈腿更加丑恶的是——脚踏两只船。
我应该及时和千景说清楚的。对不起,我遇见另外喜欢的人了,就这么简简单单一句话,至少算是个了断。
可是我一直拖着没有去说。
因为、因为虽然越谦和我亲近,但他从未说过喜欢我,他只是像个凭空出现的大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我的生活,简直像田螺姑娘的男人版。上次我在自己的卧室睡午觉,醒来时越谦不知道为什么离开了,家政阿姨阴着脸在打扫卫生,好像在和谁生着闷气的样子。
一直到第二天,越谦给我送他自己烘制的比萨饼的时候,他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昨天他看到客厅地板有点脏,就忍不住帮我擦了下,然后很不巧被前来做家政的阿姨撞见了。
“她很生气的样子,”越谦抱歉地说,“是不是误会我是来抢她工作的?”他忐忑地问我,口气很认真,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我愣了一下才抱着肚子狂笑起来。这世上自视过高的人比比皆是,但像越谦这样自视过低的,绝对是凤毛麟角,无比罕见。
那个阿姨,她日常表情就是那个样子的啦,我很想这样解释给越谦听,但没办法停止狂笑,只得作罢。
这天我在日记上写,据说打喷嚏打得太狠了连自己的眼珠子都能给喷出来,过去我从来不信,可是经历了今天那场绝对堪称“肠子都要笑断了”的大笑,我忽然有点相信了。果然,笑得太狠的时候,肚子是会痛的。到现在都还有些痛呢。
之七
这周的生活日记我是亲自送到李医生的心理诊所的。
李医生是我父母同事的儿子,算起来我们也是世交。他是新手医生,所以很重视自己的每一个病人,大约是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他不止一次对我说过,不管是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开口要他帮忙。
他看到我写的那段开怀大笑的日记,问我,“什么事情让你这么精神振奋?”
把玩着李医生办公台上用来计时的水晶沙漏的我促狭地一笑,“也许我是歇斯底里呢。”
李医生扶扶眼镜也笑起来,“不像。”
“可是我最近产生了幻觉呀!”我一本正经地说。
李医生的神色变了变,“哦?”
“诺,我在日记上写了我理想中的完美男子是什么样,”我从李医生手中把日记本拿过来,啪啪翻到我和越谦相遇那天所写的文字,什么“长而浓黑的眉,深邃神秘的眼眸,米开朗琪罗笔下的美少年般健美挺拔的身躯”,“我刚刚写完,就有一个如我描述中一模一样的年轻人来敲我家的门。”
一个人独居的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我,若是身陷栩栩如生的幻觉,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呀。我这样对李医生倾诉着,“也许越谦这个人根本是我幻想出来的,所以他才那么符合我的审美观,所以他对我永远那么温柔。现实世界中,哪有这么美好的事情呢?”
一个可以打一百分的优质大帅哥心甘情愿每日陪伴在一个小毛丫头身边?
李医生再次扶了扶眼镜,“要证明你是不是在臆想十分简单,将越谦约出来,让我看看他。”
之八
我打电话告诉越谦,我在港式茶餐厅吃完东西才发现自己忘带钱包了,现在需要他来救命。
越谦果然是以“救人性命”的超级速度赶来了,额角渗着汗,脸上满是焦虑,一见到我就说,“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吃饭没给钱而已,能怎样?最多拎去后厨房洗盘子呗。
越谦大惊小怪的样子让我觉得非常高兴。当然你首先需要在乎一个人,才会为了她这么失态。
越谦去结账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李医生发来的短信。方才他一直坐在茶餐厅的角落偷偷观察我这边的情况。
“已验明正身,有眉有眼有影子,是大活人无疑。PS,这人确实喜欢你。——这才是你拉我来的目的吧,替你把把关。”
果然是能洞悉人心的心理专家呀!我耍得那点儿小滑头看来早被李医生识穿了。
我当然知道越谦是真的,若连这点我都无法确认,那我的精神状态足以把我送进精神病院了。我只是不知道越谦是不是真的喜欢我而已。要知道,近乡情怯嘛,虽然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在意,可是他不说,我总怕自己是自作多情。
李医生的“诊断”让我的心头的疑虑烟消云散。我望着越谦在收银台和餐厅服务员交涉的样子,拿出钱包刷卡的样子,总之,不管他做什么,哪怕最细微的动作,都显出良好教养的样子。我不知道再过个五年、六年,我能不能也拥有这样翩翩的风度。
心中被美好的情绪涨满。可是就在这一刻,拿着包裹的快递员走进了客人并不多的餐厅。个子很高却显得很清瘦,用力绷紧的脸上有种稚气的认真,他将快递单交出去等待取件人签收。我下意识地用脚后跟磨着大理石的地面,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竟然是千景呀!
真是不折不扣的狭路相逢。
付好钱的越谦向我坐的座位走近,送完件的千景也目不斜视地向外走去。
也许,千景不会看到我。我侥幸地期许着。
千景一直走到餐厅的玻璃推门前都没有回头。可是推门的时候他迟疑了片刻,但他还是没有回头。
我却无法觉得如释重负,因为我忽然意识到,千景是可以在玻璃的门里看见我的倒影的。
“等我回家了把钱还给你。”我勉强笑着对在我对面坐下来的越谦说。
“不用了。”
“越谦,你是不是喜欢我呢?”我到底还是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了。
“当然呀。谁会不喜欢你呢,你是个多么好多么可爱的小女孩。”越谦的口气听上去就像是在哄小孩,但听上去没有一点不真诚。
我很想哈哈大笑,但眼底却有莫名的发涩的感觉。
之九
我当然不是个好女孩。我超坏的,超卑劣!
一个好女孩,会在明白自己的心意后,立即去对正在交往的男朋友说,对不起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这是最基本的诚实。
但我连这一点都做不到。
在我无法确信越谦喜欢上我的时候,我只是躲着千景,却始终不告诉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因为我怕我告诉了千景,失去他,结果又发现越谦根本不喜欢我,我两头落空,什么都没有。
是的,我很无耻地拿千景做了备胎。
就像快要溺死的人不管什么东西都要先紧紧抓在手上一样。
说起来,我并不是个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的女孩。同龄的孩子基本都能享受到的福利,我却没有。当然,一手将我带大的爷爷奶奶是非常疼爱我的。
可惜,他们不能陪我到最后。
我是在一年之内先后失去了他们。
已在美国定居的父母将我接了去。
“这就是我噩梦的开始。”
李医生曾要求我把我心中觉得最郁结最痛苦的事写在日记本上,作为写作治疗的开始,我最先写下的就是这句话。
之十
那是个非常优美宁静的小镇,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美国中产阶级爱住的那种“郊区”。父母在当地已算是有钱人,住一共有六个卧室的大房子,房子后有树林,房前是一汪幽蓝的湖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