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那时候电影还没有普及,也不算是大众化的东西。有一天我忽然得到消息,村子要播放露天电影。
“小红,你今天陪我玩跳格子吗?”
“不去了,我妈妈要带我去看电影。”
“灿灿,你今天陪我踢足球么?”
“今晚村口有电影你不知道?”
我知道。我只是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喜欢电影。全村的人几乎全都去了露天电影的地方,我也被抱去凑了凑热闹。
灿灿在吃方便面,嚼地脆响脆响的,我说能不能给我吃一点,他目不转睛盯着屏幕,也不管我从他袋子里掏了多少面渣。
我困困地睡着了。
如今情景再现,我的心依旧感到一种麻痹的无聊。但我也似乎丧失了早睡的能力,于是一个人下了十六楼,去小区走走。
外面路过一个理发店的时候,正想着是不是要理个发了,结果里面又传来“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我索性径直走去。
我觉得我一辈子不会唱这首歌。
那天新生见面会结束后,浩根和文天回了宿舍,温温嚷嚷着上台要和学姐留影纪念。我让文天帮我把凳子搬了回去,一个人出了校门,想随便转转,透两口气。
街上的情侣挺多的,有的牵着手,有的搂着腰,动作挺亲昵的,于是我也躲得远远的,埋着头,向前走。
高中几年一直没有痛快地打过篮球,我觉得是时候把这项爱好捡起来了。大概在很久之前的一个传说里,女孩子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大概五分钟后,我越过拥挤的情侣组成的人潮,来到了文体店。
后来在我以后的篮球生涯里,我才慢慢知道,所谓的,女孩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并不完全是一个真理。因为如果你长得帅,别说打篮球了,你就是玻璃球都有女生喜欢你。
而如果你资质尚浅,面貌一般,不会情话和浪漫,别说你打篮球了,就算你能撬动地球,女孩子也不会聊起你。
虽然买完篮球不多久我就领悟了这个道理,但是我还是毅然决然地决定把篮球好好地打下去。
有一个一直陪伴的人或东西总是好的,室友的陪伴让我短暂地忘记了寂寞,篮球的陪伴让我渐渐忘却孤单。
我尤其喜欢,晚上下自习后去球场打球。大概九点,如果不下雨,我一定会准时地到学校林园后面的第三个球场,每晚练投篮和运球,听篮球和篮筐摩擦,然后叮当入网的声响。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天气渐渐变得寒冷,我来这个学校过冬的衣服不是很多,于是某个晴朗的上午,温温我,还有浩根不约而同地想去逛街。
于是天天被威逼利诱也放下了手中的圣贤书,陪我们去逛街。
至于为什么是上午我也不得而知。
那一天我简单地穿了一件衬衫,里面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但是秋天的早上也分外寒冷,学校的植被仍旧固执地保持着绿色,清秋圆润的露珠小心地匍匐在它们的叶子上。
下了宿舍,终于可以不被袜子的味道猥亵。鼻子耳朵和眼睛充斥着迷人的桂花香。
当然对于我们来说,眼睛还应该充斥着路上的漂亮女孩。
对于什么是漂亮,我们几个人的审美是明显不同的。
“温温,这个学姐怎么样?”
“还可以,就是太成熟了。”
然后某天中午温温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弹吉他女生的照片,惊叫了一声“女神!”于是我们全都被他从午梦中惊醒,他逃脱不迭,于是被浩根闷在被子里,放了一个屁。
于是那时候,我们才知道,温温,这个带着骚气的青年,原来喜欢文艺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