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这玩意儿,非常的操蛋。
在你无所事事的时候,它会变得非常的慢。在你勤学苦读的时候,它又显得非常的不够用。
对于苏佑来说,哪怕重生的那一天就是高考,高考的成绩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差。但是既然目标定的是提升自己的时候,认真学习这件事儿,就会让时间如流水一样。
平静的河流在人的眼中,是纹丝不动的,但是哪怕只是相隔了一秒,你也取不了一瓢相同的水。
距离高考还有十五天的时候,苏佑如同之前的两个月一样,重复着同样的行为,但收获着新鲜的知识。
上课、下课、放学。
苏佑和杜月生以及舒化三个人,出了校门之后,如平常一样,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这个时间的这个点儿,是没有顺路的公交车的,不过从小路走起来,也不算太远。对于学生来说,多走几步,非常的正常。
在即将到达距离学校最近的舒化的家附近时,需要走过一个小胡同,这个胡同的存在,让三个人少走了两条街。
“听说最近咱们学校有好几个学生,在那条胡同里面被抢了。而且……”
“我听说二中的有几个学生也被抢了。”
“扯蛋,二中的学生怎么会路过这儿呢?”杜月生对于打断他说话的舒化,毫不客气。
“为什么不能路过这儿,人家住这边儿不行吗?”
“住这边儿明显离咱们一中近,为什么不上一中?你这是强词夺理。”杜月生看了一眼前面的胡同口,继续反驳着舒化。
“因为二中的升学率排全市第一。”舒化这一句话,让杜月生哑口无言。
一直沉默的苏佑,突然开口问道:“今天是几号?”
刚刚还在争执的杜月生和舒化,听到苏佑这种白痴的问题,不由默契的对视了一眼,然后异口同声的说道:“2007年5月23号,学痴!”
学痴这个外号,是杜月生和舒化共同给苏佑起的,而且得到了全体高三七班的学生和老师们的赞同,这不是个坏名字,这是个用认真的态度和提高的成绩换来的赞扬。
“23号……23号……”苏佑听到这个日期,总觉得自己好像是忘了些什么,而且对自己非常的重要,但是突然之间,就是想不起来。
杜月生没有理会问了一个白痴问题之后,又开始发呆的苏佑,继续跟舒化扯蛋。
“不过,咱们一中的美女数量,可是要大于二中的。而且咱们的校花,也比二中的校花漂亮。”
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总是跟自己唱反调的好朋友,显然,舒化就是杜月生的这种好朋友。
“对于你来说,哪个校花更漂亮这件事儿,一点儿区别都没有。再说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凭什么说咱们的校花更漂亮?我反而觉得二中的校花更漂亮。”
杜月生嗤笑了一声,问道:“你见过二中的校花吗?”
“当然见过。”舒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道:“我还和她一块儿吃过饭呢?”
“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件事儿?”
对于杜月生的疑问,舒化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在脑子里面想着:难道我和二中校花在同一家米线店里面,隔了一张桌子吃同样的米线的事儿,也要告诉你?
杜月生见舒化无语,继续打击道:“你知道二中校花脸上哪个地方有个痣吗?”
“哈哈……”舒化突然笑了起来,说道:“你真以为我没见过二中的校花啊,你还诈唬我?人家脸上根本就没有长痣。”
舒化想起那天看了一碗米线的时间的二中校花,在心里叹息了一句——真好看啊。
“你是不是知道我是诈唬你的,所以没上当?”
其实舒化见没见过二中的校花,跟杜月生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是学生时代的乐趣,不就是在于因为那些跟他们毫无关系的事儿而扯蛋吗?
沉默了一会儿的苏佑,耳边儿听着杜月生和舒化这一段儿陌生而又熟悉的争执,突然间惊醒了。
23号,原来是今天!
前世的苏佑,在十年后还依然清清楚楚的记得这一天所发生的事儿。
那一天如同今天一样,三个人行走在这条走过近千遍的路上,扯着相同的蛋,唯一不同的是,那一天的苏佑并没有沉默,而是三个人一起扯蛋。
然后如同之前的近千遍一样,三个人走进了那条胡同。
苏佑清楚的记得,不长的胡同在两边儿的居民楼漏出来的灯光中,显得异常的昏黄,两个头发的颜色在这昏黄之中依然显得刺眼的年轻人,拦住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姑娘。
在三个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的高中生,因为惊吓而没有任何反应的时候。
其中的一个黄毛大喊了一声:“滚过来。”
按理说苏佑三人当时距离那两个痞子还有大概十米远的距离,而身后就是胡同口,转身就能跑掉,或者大声的呼喊着身后大路上的行人、没关门的商店里的老板,所以不应该听话的滚过去。
但很多人遇到自己从没有遇到的事儿的时候,都没法儿做出在事后看来最简单最正确的做法。
就像那一年那一天的苏佑三人,听话的走到了那两个痞子的身边,然后交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钱。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苏佑当然不可能十年之后依然记忆深刻。
当时两个痞子之中的另一个红毛,在拿到苏佑三人交出来的身上所有的钱的时候,依然不依不饶的翻起了三个人的书包。
没有翻出钱,但是翻出了当时藏在苏佑书包里的一封情书。
“你有一中最好看的容颜,我有一中最漂亮的双手。
所以,一中最美的一件事儿,就是我的手,拂过你的容颜。
花儿开放的时候最美,但它会凋谢。
旭日东升的时候最美,但它会西下。
星辰漫天的时候最美,但它不常在。
然而人的一生,却从未停下过,追寻美的脚步。
可我愿意停下。
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此生的最美。
你愿意在我死的时候,还让我不再漂亮的双手,拂过你不再好看的容颜吗?
如果愿意,那将会是我此生最美的时刻。”
谁没有写过情书呢?
谁在毕业季的时候,没有想过去对那个默默注视了多年的背影,表白呢?
也许那封情书在找不到了的那天,还是没有交给想要交给的人。
也许给自己鼓了无数遍勇气,想要走近那个背影说一声嗨的时候,却发现可能这一生,都再也看不见那个背影了。
那一年的苏佑,偷偷的写下了这一张人生中的第一封,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然后偷偷的藏在了自己的书包里面长达两个月之久。
那一年的苏佑,因为自卑,虽然写下了酸不溜几又中二的情书,却始终不敢交给想要交给的人。
那一年的苏佑,在被抢走了不多的生活费之后,又被抢走了代表着青春的情书。
更可悲的是,那个红毛当时就把这封情书给念了出来。
而在苏佑觉得自己的小心思被自己和两个好朋友发现了而羞愤莫名的时候。
那个红毛,念出了情书上面的最后一句话。
“苏佑,写在想念向珊的夜。”
然后那个一直低着头的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姑娘,突然抬起了头。
一直觉得长发姑娘眼熟的杜月生,大喊了一声:“向珊?”
苏佑随着杜月生的声音看了过去,看见了那个当年日思夜想的容颜,然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紧张、害怕、恼羞。
这些情绪将苏佑的神经已经压迫到了极点,当苏佑看到那双动人的眼睛的时候,苏佑爆发了。
伴随着一声怒吼,苏佑整个人扑向了那个红毛,然后厮打了起来。
打过架的人都知道,在势均力敌的时候,头脑不清楚的人,是不会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打赢对方的,如果真的赢了,也只能说对方被你愤怒的样子,吓到了,失去了勇气。
当时的情况,一边儿是一个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老实学生,以及两个被貌似热血感染了,却反应非常慢的同样老实的学生。而另一边儿则是两个分别染着黄色和红色头发的痞子,经常打架,而且身体素质要好过三个学生的痞子。
结果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三个在校花面前被打了一顿的少年,又被痞子以公开情书的方式威胁,要求第二天老老实实的带一笔保护费过来。
虽然借着这个机会,苏佑三人鼻青脸肿的将校花送回了家,感受到了只存在于想象中的美好。虽然第二天,杜月生和舒化分别喊了自己的几个哥哥,在这个胡同里面报了仇。虽然校花因为这件事儿在毕业的时候,送给了三个人每人一张明信片。
但是情书,还是被那两个痞子公布了出去,而且是贴在了学校的大门口,然后被人撕了下来,传阅了大半个学校。
所以,苏佑的双手,成为了高三七班乃至整个申城市一中的笑话。
谁让他的情书,写的那么自恋,那么酸不溜几和中二呢?
重生回来的苏佑,其实算起来,已经是人到中年,早已忘却了曾经对于那张美丽容颜的思念。********在学海里畅游的时候,也从未对校园里还很青涩的姑娘们,有过非分之想。
所以,今天的书包里,没有情书。
看着还有几步就要走进的胡同口,苏佑停下了脚步,按着成年人的思维来看,如果今天依然会遇到前世遇到的那件事儿的话,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两个人进去拖时间,一个人在外面喊人。
苏佑知道,这个年代的人,不像是十年之后一样冷漠。
可是想到前世可笑的害怕和紧张,想到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睛,想到最后三个人被打倒在地时,那个红毛曾说过要带走那个姑娘,那个他曾经因为青春时期的荷尔蒙而暗恋的姑娘。
苏佑突然感觉到了久违的热血。
“咋了?”
见苏佑停下了脚步,杜月生和舒化也停了下来?
“没事儿。”
是的,没事儿,能有什么事儿呢?大不了再被打一顿!
可是如果连这点儿曾经的挫折都不敢亲自面对,那么又怎么能够写下一个不一样的未来呢?
所以苏佑抬起脚步,走向了曾经,注定会变得不太一样的曾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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