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我到了目的地。中途遇到了很多丧尸,能杀的都杀了,杀不死的,就远远地躲开。世界上的人口是有限的,丧尸也是有限的,杀死一个数量就会减少一个,只要保证剩下的幸存者没有被感染就可以了,如果他们被感染,我会了结他们的生命,减少他们的痛苦。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心狠手辣,可能是丧尸杀多了,掩盖了我的人性。
在到达宾夕法尼亚州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地下停车站看见了幸存者,一个大叔,他手无寸铁,被五六只丧尸追着。在末世下不懂得利用自己身边的物品来保护自己是愚昧的。由于看不下去,再加上大叔一直在喊救命,无可奈何的我只好替他引开丧尸:“嘿!你们这群婊子!”这些嘲讽的语句对丧尸很有效果,它们立刻转移注意力,朝我跑来。我跳上一辆车,丧尸也爬了上来,我一脚踹开,接着又跳到旁边的一辆车上,因为我暂时不想杀它们,即使在末世,我那贪玩的劣习还是没改掉。
我每到一个车上,丧尸跟着我到那个车上,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就一个一个杀了它们。那个被我救的大叔很是感激,说要跟我一起走,我其实也想过有个同伴,只是没找到而已。虽然大叔很菜,但是只要给他一把合适的武器,自保还是没问题的。到了早上,大叔说他去小解,但是却用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去他消失的地方看了看,没找到,但是我听见了痛苦的低吟声,声音从一辆车后传出。我透过车玻璃,看见大叔肩上有被咬的痕迹,还能是什么东西咬的,只有丧尸能咬到那个地方,即使是其它东西咬的,没有处理好也会被感染,大叔的情况和我当时一模一样,但是我免疫了,我觉得大叔也有一丝的几率能免疫,便没有杀他,而是继续观察。
大叔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狰狞,发出的声音也越像丧尸。最后,大叔从嘴里吐出一口血,便倒地不起。我站了起来,走到大叔跟前,摸了摸他脖子上的大动脉,已经不再跳动了,大叔就这么死在我面前,而我之前也说了,对于这个我是没有一点办法的,我身边没有任何医疗设备,什么都做不了。
突然,大叔动了一下,接着开始全身抽搐,我知道,这是转化成丧尸的前兆,于是手起刀落,了结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