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贡品的李比大街上常见的赝品李略微小些,圆形,果皮紫红色,细黄的小斑点散于其中,黑里透红的表皮还有层白雾状的东西蒙着。熟透的李,在阳光照射下,宛如少女脸颊荡漾开来的红晕。这一枚小巧玲珑的果子,在绿得精神抖擞的茂密叶子的衬托下,自有一种神秘而兴奋的光芒——我知道,这光芒少说已经穿过了两千五百年的时光。两千五百年,几乎和中国文化一道共有一个辉煌的源头。李是果品中的黑珍珠,是果品中难得一见的黑美人,世间罕有之物。李二字,最早见于《春秋》,定公十四年云:“五月,于越败吴于李。”《史记》庚续此说,然司马迁对之亦惜墨如金,写下了短于他老人家眼神的如下一行:“吴败越于李。”两个“李”显然都是地名。是先有作为一个地名的李,还是先有作为一枚果子的李?不清楚,我是倾向于后者的,所谓“地重因名果”(宋·张尧同《净相佳李》诗),大意如此吧。此地还有一个传说(我又一次相信了中国文化中捕风捉影的那一部分):勾践失败后,处心积虑复国,他找来西施,他派范蠡护送西施入吴,途经嘉兴。西施看见并不高大的树上结着李(想来不会很多),遂以李解渴,十指纤纤,不经意在果子顶端逗留了一个瞬间,留下一道指痕——后来美其名曰“西施爪痕”。这道伤痕,焉知不是刻印在西施心头上的,是无法愈合的那一道?传说之美,在于时间的悠远,久而久之,那就姑妄言之姑妄信之——连敝同乡朱彝尊也曾津津乐道,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他的《鸳鸯湖棹歌》第二十首,真真假假地写着这样两行:“听说西施曾一掐,至今颗颗爪痕添。”一枚果子,造就一个地名(后来更成就一个文化的符号),又跟历史上的大美人西施姑娘拉上裙带关系,结下那么深的缘分——我靠,这枚有福的果子焉能就那么轻而易举地烂入泥土;即使真的零落成泥碾作尘,也总会有人起她于污泥浊水之中——用嘴巴,用笔墨,用心灵……唤醒她,歌颂她,赞美她,打扮她……代不乏人。李有少女略微的羞涩(紫黑色的成分平添一分高贵),其果肉呈琥珀色,质细密,汁液充盈,两根手指揉捏时的感觉,真个柔若无骨。牙齿轻轻嗑破李皮,吮吸,一股鲜甜、世间果然少有的滋味,溢满心头。用嘴一渥,一股醇酒味道,故李也称醉李。醉者,酒之力在其中起了作用了——且不说两千五百年传奇的发酵作用。真正的名果李世间不多见,多的是李的赝品——我不敢说我吃到过的那一枚就是诗歌和传说中的后代,但是,她的确和大街上号称“李”的果子不一样。以形状和神色做个比较:赝品比逸品来得大,来得更其光彩照人——这一点颇类似于数千年文脉上结出的太多似是而非的赝品小玩意儿。真正的李并不起眼,她结在江南文化沃土中最深层的那一条根子上,以其命名的“李文系”(嘉兴历代文献总集),早就超越了具体的一枚圆滚滚的果子,成为一个象征的符号。李是一种文化,当然更是一种情怀。人世间少有这样饱满而深刻的果子了,种种传奇更是给她戴上了无与伦比的光芒。而作为果子的“客观对应物”——那一根老藤上结出的文化,反过来开始滋养这片区域不算太大的土地。
千载以下,人们愿意粽子是为屈大夫而发明的。这样,一只小小的粽子,也就具有了浓厚的文化意味和悲壮的情怀。后世吃粽子时想到三闾大夫,正如叉东坡肉时遥想大诗人苏轼一样,自有一种比之口味更加久远的齿颊满香的意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