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字会之,宋朝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出身,在北宋的时候曾任密州教授、监察御史、御史中丞。在靖康之乱中被金人俘虏,后来被放归后曾任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宰相、被封为太师,魏国公。他是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处死了岳飞而遗臭万年。
在秦桧当权的时候,有一个书生模仿他的笔迹,用他的名义写了一封信,去拜谒扬州太守,不料太守发现了这是一封伪造的信,就把那封信和人一同押送给秦桧,由他发落。
结果,令大家没有想到的是,秦桧看到这个人之后,就给了他一个官当,为此他的一些下属都大惑不解,不明白秦桧这样做的用意。
于是有人就憋不住心中的疑惑,问秦桧为什么要这样做,秦桧笑着说:“这个人敢以我的名义写信,说明他很有胆量,必然不是一般的人物。如果不给他个官职束缚住他,他很有能会向北逃到胡人那里,或者向南逃到越人那里效力。”
没有想到一直被人们所唾弃的秦桧竟然也有如此的胸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