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诚招天下客,誉自诚中来。”商家要生存发展,兴旺发达,就必须像做人一样,以诚信为本。以诚经商,以信得人,商家才能取得真正的成功。
商家在与各方面进行经济联系往来时,必须恪守信用,重视诺言,答应对方的事一定要办到。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一般都通过合同的形式在法律上确定下来,具有法律效力。商家应信守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认真履行合同是商家以诚信为本的最低要求,不信守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商家,是缺乏道德的商家。诚信为本,重合同,讲信用,是商家道德良心的反映,否则说明是商家良心扭曲、或者说是丧失良心的反映。
古往今来,重合同、守信用的诚贾良商和现代企业家为数很多。中国传统历来讲究“言必信,行必果”。归根到底,诚信二字,重在戒欺。这是商业道德的一条重要定律。
做人之道:
我国商业道德中流传最广的一句话就是:买卖公平,童叟无欺。小孩和老年人是弱者,对弱者都不能欺负。
在我国明清时期,徽商、晋商在全国声誉卓著,影响深远,除了他们资本雄厚、善于经营之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之中的大多数都是诚贾良商,恪守信用,不事欺诈。他们重承诺,守信用,遵循“人宁贸诈,吾宁贸信”的原则,即以讲信用为经商的原则。
徽商毕周迪曾接受故友的存银,后故友病逝,这件事没有别人知道。但毕周迪并没有昧着良心私吞这笔存银,而是为故友专门设立了一个账本,待故友之子长大成人后,将存银连本带利一并奉还故友之子。徽商朱文炽在珠江经营茶叶,每当出售的新茶过期,他总是在交易契约上注明“陈茶”二字,以示不欺。
不仅是徽商,在晋商中,诚信不欺的良商也比比皆是。
祁县乔家在包头开设复盛公商号,从不缺斤少两,从不以假充真,因此近悦远来,信誉日隆,生意茂盛,财源广进。但是有一年复盛油坊运大批胡麻销往山西,经手职工为贪图厚利在油中掺了杂,被掌柜及时察觉,立即命令另行换装,以纯净好油运出,虽蒙受一些暂时的损失,但复字号诚实不欺的美名更为天下看重。
公元1874年,徽商胡雪岩在杭州创办了胡庆余堂国药号。他广请名医,罗织人才,搜集古方验方,精心配制各种中成药,疗效很好,使胡庆余堂在民间树立起良好的名声。胡雪岩的独到之处,还在于他亲笔书写“戒欺”二字,做成匾高悬店内大厅,一是日日警示员工严格遵守;二是对顾客表示诚意。他说:“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因而强调“采办务真,修制务精”。诚实戒欺,是胡庆余堂崛起兴盛的法宝。为了取信于顾客,胡庆余堂还在营业大厅中放置了一只鼎,顾客买去的药品,如果发现质量不好来退换,营业员就会将这药品当着顾客的面放在鼎内烧毁,并调换好药。此事传为美谈,成了胡庆余堂对药品质量认真负责的口碑。“戒欺”二字,字字千钧,既严格约束了店内员工的行为规范,又赢得了广大顾客的信任,信誉越来越好,生意也越做越大。
诚信兴业,重在戒欺。戒欺之道,在乎心诚。正如胡雪岩在《胡庆余堂雪记丸散全集》一书的序言中所说的:“大凡药之真伪难辨,至丸散膏丹尤不易辩。要之,药之真伪,视心之真伪而已……莫谓人不见,须知天理昭彰,近报己身,远报儿孙,可不儆乎!可不惧乎!”诚哉斯言,真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心之真伪才是最要紧的。真心诚意,一切都好;意伪心歪,就不可救药了。
以诚求利,是指经商者在经商活动中,恪守商务原则和职业道德,以真诚的行动和良好的信誉赢得顾客或合作者的信任,用自己有限的资本,为经商活动的顺利开始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从而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诚求利,说起来虽然简单,但具体操作起来却并不轻松。
经商之诚,应当包括自己的形象、商品质量、经营道德、销售服务等方面。应当从里到外,从远到近都给顾客一个“诚”的印象。须知顾客在选择商品时,除了考虑产品质量外,经营者的诚信度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美国一家咨询公司在世界各地的调查表明,在商业经营过程中,顾客对经营者的诚信度的关注甚至超过了对产品质量的关注。这充分说明“诚”字在经营之中的份量。
即使是小本经营的生意,也要注意诚实的信誉,以诚求利,才有长远的“钱”途。经营一个小商店也好,一个小公司也好,由于自己在资金、规模等方面不具有什么大的优势,凭资本,竞争不过大规模的厂商,拼实力,不在同一档次。所以,就要更加注意自己的信誉。时时不忘“诚”字当先,以诚来赢得顾客的信赖。须知顾客是上帝,没有上帝你这个营生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水之鱼。诚信为先,积少成多,世界上很多知名企业的成功之路说明了这一点。只要坚持以诚求利,说不准哪一天,你的那一个小商店或小公司,就能成为世界一流的品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