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思吗?我是令狐安的女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纠缠令狐安了”。电话那边是一个年轻女孩儿的声音。
林思思接到这个电话,并不感到诧异,因为像令狐安这样的男人没有女朋友,说破了天她也不会相信的。这一点从她第一次见到令狐安时她的直觉就告诉她了,因为令狐安有一双桃花眼,看人的时候,他那股子亲切之中还有一种东西,林思思最后想到一个词——魅惑。是的,令狐安魅惑了自己。
林思思几乎没有犹豫地回应了一句:“以后别打这个电话了,我根本不认识你说的这个人。”说完随手把电话挂了。
林思思迅速拨通一个号码:“骗子,半小时之内我在酒吧等你!”她口气坚决。
易小欧看见林思思气得嘴唇哆嗦,不断地喘着粗气,便问道:“怎么了?一个电话就能把你气成这样?”
“那个骗子,有事没事啊,弄个女孩儿给我打电话,真倒胃口。”
林思思在易小欧面前常把令狐安叫“骗子”,林思思说令狐安这样多情的男人就好比一部通俗小说,趣味不高,格调不低,只供消遣,不须当真。若是通俗不庸俗,风流不下流,尚可登得大雅之堂,否则,只有流入地摊了。
易小欧知道林思思不会与这种人认真,二人对此心照不宣。
令狐安在政府机关做事,认识林思思一年多了,之前跟朋友来时对林思思崇拜得五体投地,一再说很早就是林思思的“粉丝”,虽是快五十岁的人了,但长得一表人才,斯斯文文,因为没有发福,看上去顶多四十出头的样子。
渐渐地两人接触多了,林思思也了解了令狐安的情况。这个令狐安与以前下乡时认识的老婆常年感情不合,所以常常跟一帮朋友来酒吧消遣,但好像没有固定的情人。林思思揣测他偶尔也会出出轨,但不应该是太放肆的人。就这样,在林思思空虚、无聊、寂寞的时候,会和令狐安单独吃个饭什么的。
不到半小时,令狐安就赶到了酒吧,手里是一大束白色的玫瑰。见了林思思嘴上就像抹了蜜一样地说:“宝贝儿,怎么了?谁惹你了?”
林思思没好气地把刚才发生的事说给令狐安听,令狐安的脸上僵硬得没有一丝表情。
“宝贝儿,别理她,那就是个疯子!”
“只有疯子才会认识你!”林思思阴沉着脸,狠狠地说道。
一整晚,林思思就把令狐安干晾在酒吧里,面对他痛苦的样子,她心里掠过一丝难过,但她想着自己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到现在甚至厌恶他,心就很快硬了下来。
令狐安郁闷地坐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酒杯里只剩下浅浅的一点威士忌,但他仍是轻轻地抿着,并没有一口把它干了,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林思思,林思思的两只手在烛光下纤细而且光滑,她把润手膏涂在手上,慢慢地揉擦着,两只手竟是出奇的性感,手指互相缠绕着……
“怎么了?你怎么能相信一个疯女人的话?你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给我,我真的没有其他女人,我只爱你!今天,以后,一辈子……”
林思思的嘴角挂上一丝冷笑:“是吗?”
“我发誓!”令狐安言之凿凿,又举起右手,“真的,我指天发誓!”
“宁愿相信这世界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这张破嘴。”这句话是她的几个女朋友常常念叨的。
令狐安越是如此,林思思倒觉得可笑了,自己和令狐安既不是夫妻也不是那种“老情人”,两个人床都没上过,他有必要这么认真吗?弄得好像对自己还很痴情。他有他的女人就让他有吧,只要别给自己找麻烦就好,自己现在拥有的这间酒吧,好赖也在这一带有些名气,做生意嘛,就讲究个和气生财,别回头哪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儿闹到门口来,让这整条街的人看自己的笑话。自己咋地也曾是个“腕儿”,不至于沦落到跟一个黄毛丫头争这样一个男人,这要是那样可真是得不偿失。
“宝贝,我若不爱你,怎么会给你买这么贵的东西,”令狐安嘴里嘟嘟囔囔地念着,声音像苍蝇一样让林思思觉得他特别猥琐。
手链?林思思看了看腕上那条细若游丝镶着碎钻的手链,“噢,这东西啊?好,马上把它拿走!”林思思极力按压下自己心中的愤懑,顺手摘下手链,放在令狐安面前,不屑地看着令狐安。
之后,她很快让自己堆起一脸灿烂的笑容,转身跟酒吧里的熟客打起招呼。
她无意之中看到了付樵枫和一个男人正坐在酒吧里谈事,酒吧里没有隔断,有的只是那些朦朦胧胧的紫色纱帘,她感觉刚才付樵枫的眼睛可能一直都在盯着自己,她和令狐安的谈话付樵枫也可能都听到了,至少都猜到了。
她还是走了过去,照例在付樵枫身边坐下:“老大,今天忙吗?”
“还行,看你挺忙啊!”付樵枫的话带着一点异样,但脸上却始终保持着温和的笑容。
“唉,天天不都这样嘛。”林思思给自己打着圆场,“不打扰你的话我在这儿坐会儿。”
付樵枫笑着示意她坐下来。
“怎么,有人欺负你啊?”
“谁敢欺负我?呵呵……”
“就是吗?那就是人家喜欢你!”
“省省吧!我不缺人喜欢!”林思思扬起下巴。
“那,这兄弟可惨了,碰上个不领情的!被你整惨了吧!”
“他愿死,我愿埋!”
这一刻,林思思懒得再多瞥一眼令狐安。
令狐安一个人坐在座位里,整个人蜷在那儿,他又叫了一整瓶的“皇家礼炮”。这一次,他是一杯一杯地喝下去了……
林思思努了努嘴给小弟。
小弟很有眼力劲儿,马上跑过去:“安哥,别喝太多,您还要开车呢。”
令狐安显然已经喝多了,自言自语地说着话。
林思思远远地看着,她心里默默地想着:滚吧!骗子!带着属于你的所有烂事,现在只求上帝一件事——让令狐安在“紫色”消失,立刻!
不知小弟跟令狐安说了些什么,令狐安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从钱包里掏出几张票子扔在桌上,晃晃悠悠地走出“紫色”。
这一次,林思思没有像以往那样送他到门口,她故意躲在令狐安看不到自己的地方,她再也不想看到这个男人了,至少今生今世,最好来生来世,永生永世……
说来也怪,令狐安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让林思思觉得他还像个男人。不然一想起这个男人喜欢过自己,还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令狐安带着那条手链离开的,用不了几天,不知哪个女孩子手腕上就会套上这串手链。想到这儿,林思思情不自禁地笑了。
林思思想起一篇对李安执导的《色戒》的评论中有这样一段话:“男人给女人买东西,买得越贵重,越说明这个女人在男人心中的分量。”林思思想了想,在令狐安生命里可能自己也算是最珍贵的女人了,因为令狐安说他从来没有送过女人这么贵重的首饰。对于这一点,林思思倒是相信的,因为令狐安是公务员,月收入就四五千块钱,能这么大方地买一串三万多块的手链送给林思思,确实不容易了。
想到令狐安是这样一个身份,这样一个人,林思思也觉得释然,他对自己也算是认真过,令狐安对自己动了点真情也应该是有的。但这爱注定不会走远,因为令狐安毕竟浅薄了些,单方面的爱不管多认真都没有意义,真正的爱情是要两情相悦的。林思思对爱的要求是很苛刻的,她不会因为生理上的需求而放纵自己。她认为自己在爱情方面是有洁癖的,她宁愿自己去苦苦追求自己要的,她也不愿意轻易地接受别人的爱。爱一个人有时比被爱更幸福,她坚持这么认为。所以她说:爱情,就要宁缺勿滥。
林思思发觉自己在酒吧的这么多年,那个严谨、认真的自己虽然没有面目全非,但还是有了些许改变。像令狐安这种人在过去是根本没有机会接近自己的,而现在为了生意自己居然还能这样退让,唉!其实,自己真不喜欢做生意,自己骨子里也不是个生意人,至少不是个纯粹的生意人。
她预见了他的未来,她坚信自己的预见。她在他身上看到了付樵枫的一点点影子,低低的绽放,但是却是热烈的,充满力量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