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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归属

敦丰四年三月,落凤村。

夕阳西落,少年的身影在落阳的照耀下,逐渐拉长了身影。

那是个十来岁看上去瘦骨伶仃的孩子,身体虽瘦弱,模样却长得眉清目秀,特别是那双眼睛,时刻闪动着聪慧的光芒,此时他正坐在门口,嘴里含了根稻草,痴痴地看着门外。

随着少年目光看去,只见外面那缕缕似浮云冉冉上升的农家房屋顶上的炊烟,那由牧童吹着笛赶着回来的耕牛发出的“哞哞”声,还有那农人扛着锄头回归叱喝出来的充溢着山野粗犷的没有韵律不成调的乡歌,勾勒出一幅山村平静生活如同“世外桃源”般宁静。

张皓来到这里已经一个月,这段时间足够让自己了解这里的所有一切。

自己现在居住的这个小村庄是启国极北边缘一个名叫落凤村的地方,这里民风淳朴,百姓依靠自己劳动丰衣足食,因为交通不方便离最近的县城都要走上十几公里,这个名叫落凤村的地方虽然有些僻静却多了一抹难得的安谧。

而不单单是村庄的消息,张皓也顺便了解这个世界的格局,这是一个类似于战国时期的版图,各大诸侯国林立互相抗衡,启国只是相对于一个中型国度,除此新国、楚国、霸国、厉国、殉国之多简直数不胜数。

这里也有织布、科举、礼仪除了历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这里与以往的古代并无此区别,而除了日常生活之外,精神上的信仰也是丰富多样,各种神话传说也是颇具传奇。

“少爷吃饭了。。。”

“傅伯,叫我名字,怎么又叫错了。”张皓站起来拍了拍身子,屁颠屁颠的朝傅伯跑了过去。

饭菜很是平淡,一碗稀粥几碟小菜仅此而已,可张皓吃的却是非常开心。因为这比起自己刚来那几天吃的,已经算是山珍海味了,

记得刚来时,傅伯拿出一块黑色的馍掰成两半,自己吃一半给张皓一半。

张皓用嘴巴费劲地啃着馍,啃了好半晌,直到口水**了馍,这才吃力地咬下一口。

这种生活直到傅伯将那个玉蟒坠当了,才得意改善,虽然当了不少钱财,但吸取上一次经验,钱财要细水长流不能大手大脚,所以除了每七天改善一次伙食之外,大多数都是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

但即使这样,张皓已经很满足了,真的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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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少爷,别编了别编了,老奴自己来就行了。”

“傅伯我不是不让你叫我少爷吗,叫我皓儿,来个谐音耗子也行啊!”

“这可使不得,你想折煞老奴呢!不许瞎说,你是宰相的外孙,你要是耗子,那老爷。。。”

“傅伯,我这不是瞎说呢,您别当真啊”

“嗯,这就好。。。都说不要编了,怎么又编开了,你看又流血了吧。”

春天过去了,夏天来了,张皓从一个体弱多病,什么也不会的贵少爷变成了一个很勤奋,不怕苦的小村夫。

昔日那个因为家逢巨变,变的不爱说话有些唯唯诺诺的少爷,在这几个月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怕累不怕苦,慢慢学着跟邻居说话,还帮着傅伯编草筐。。。

看着坐在地上为自己编织草筐的张皓,傅伯眼神不由迷离了起来,“雨儿。。若是活着,也有这么大了吧。”傅伯叹了一口气,自己从一个马夫到宰相总管,老爷对自己的恩情难以忘怀,雨儿被砍头那天,自己忍住眼泪抱着张皓远离了那个伤心之地。

自己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隐藏的绝世武功,也没有运筹帷幄于千里的心机城府,亲情,这是普通人逃不过去的一道坎。。。

傅伯不由的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自己原本以为小少爷身子一天比一天弱,不久就会离世,而若小少爷死了,自己也定无支持和颜面再活在这个世上,本以为是苟延残喘,想不到小少爷竟把随身玉佩给典当了,人也越来越勤奋和努力。

傅老深邃的目光里夹杂着温和的暖流,嘴唇也不由轻轻颤抖了起来,一个人喃喃的说道“老爷,你看到了吗?少爷。。。长大了。”

※※※※※※※※※※※※※※※※※※※※※※※※※

夏天是个多雨的季节,如丝的小雨从空中降落,雨点是那样小,雨帘是那样密,给群山披上蝉翼般的白纱。

“皓儿,去哪呀?路上慢点,别摔倒。”

“下雨天,记住把鞋穿上。”

“你吃吧,太老,我把这点丝丝肉啃掉就行。”

“又买药?天天挣得都吃药了,老毛病了,不待治了。”

张皓不知道该用什么心情来形容自己在这里的每一天,虽然平淡但为什么却是如此的充实,是心吗?

杀手是一个黑暗的职业,你不会知道哪天会死,也不知道杀了人明天又该干什么。

就像是一头行尸走肉,依靠着鲜血度日,能看到能听到能吃也能喝,却唯独没有了灵魂,浑浑噩噩过完一生,终究是会孤寂的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默默死去,没人注意也没人关心。

结局是什么?大火一烧,随风而散。。。

张皓以前总是以为,最困难的决定无非两种,你敢或是不敢。。。

来到这里了才知道,敢比不敢要容易的多。。。

前世的自己,你捅我一刀我给你两刀,不就死吗?这有什么可怕。

可是这一世,看着眼前这个时刻对自己叨叨不行的老人,张皓才发现,自己变得有些懦弱,有些胆小。

不是不敢死,是舍不得死。。。

一直以为一个人就是全世界的自己,突然发现某一天你身边多了一个时刻关心你、在乎你的人,这种感觉就像是迷失在沙漠的旅者,几天都滴水未进,就在马上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场暴雨,这不是简单的一场雨,而是一场生命。

一场。。。新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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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强叔,又带的你家孙子去哪呀?”说话的是一四十左右的妇女,皮肤灰暗常年累积下的风霜在她的脸上留下深刻的痕迹,可褪色的衣服却显得干净整洁,面对张皓和傅老,愉快的打着招呼。

从京城逃出,张皓与强叔就隐姓埋名逃到了这个落凤村,傅伯说他俩是家乡闹饥荒,逃难逃到这里的,自己叫白强,孙子叫白告,这里民风淳朴看着两人落难,没有丝毫怀疑就接受了他俩,就连住的那间房子也是村民空下来给张皓和傅伯的。

眼前这个妇女大家都叫她牛婶,人也心地热场,没少帮助张皓和傅伯。

张皓咧嘴一笑:“婶子好。”

“让婶子看看,这几天长高了点是不,这就对了,天天在屋里呆着,人都憋坏了。”

傅伯笑着答道:“这不,弄了块地,我去看看种点啥。”

牛婶两眼睁大吃惊说:“我说,强叔您这身子骨别干重活了,要是没粮了我那还有点,您这身子骨。。。我”

傅伯搓了搓手,憨然一笑:“不是我,是告儿非要种地,说什么自己种地丰衣足食,一套一套的我也扭不过他”虽然是埋怨的口吻,可从老人那洋溢的笑容中还是可以看出,张皓的懂事让老人很欣慰。

牛婶格格的笑了起来:“你看看这娃,比起我家牛蛋儿可强多了,不止认字,现在还懂的帮您干活,我要有这么一个儿子那不得乐死。”女人边说边在张皓的脑袋上使劲揉了揉。

张皓苦涩地强颜欢笑着。

虽然试着融入到这里,可毕竟是有着一颗成年人的内心,被这么揉搓着脑袋,还真是有些不适。

牛婶大笑一声:“行吧,那我就不耽误你们了,有事支一声,我让我家牛蛋儿过去帮忙,那浑小子又不知道去哪了。”

没吃过猪肉难道没见过猪跑吗,虽然不知道如何种地可张皓却也知道第一步得耕地开荒,纤细的手刚干起来略微显得有点笨拙,可随着慢慢熟悉也变的灵巧自如开,热火朝天的扛着耜(古代开荒的工具)在地里翻腾着。

“慢点慢点,别那么着急,你身子骨还弱着呢,明天闹也行啊。”看着在地里跟撒了花似的张皓,傅老担心的站了起来劝阻道。

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张皓倔强的说道:“没事,现在开荒等过些日子就能种了,您就等着吃咱们自己种的粮食吧。”

虽然张皓说没事,但傅伯浑浊的眼神里依旧是一副担忧不已的样子:“那也得歇歇,这都一个时辰了,快过来喝口水!”

张皓放下了手中的工具答应了一声:“哎。”一路小跑跑到了傅伯面前。

看着光着膀子满头是汗的张皓,傅伯感慨的说道:“我没本事,让你跟我一块受苦,现在还干起了这等粗活。”

傅伯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张皓埋怨且有心疼的说道:“傅伯呀,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我现在不是很好吗?有手有脚自己丰衣足食有什么不好,大少爷又不是没当过。”

傅老欲言欲止:“话虽如此,可。。。”

张皓大笑一声,挥了挥手臂:“没什么可是,这日子不错,等我再给您取个孙媳妇,您再活他个一百岁!啥也有了。”

傅伯失笑道:“一百岁?没那么大野心,只是还想多活几年,等你。。。真要有媳妇了,我死也安心了。”

张皓强调撇了撇嘴:“媳妇儿会有的,一百岁也会有的,我继续干活去,您就在这坐着!”张皓说着就扛着耜,又跑到了地里。

下了场雨,空中的骄阳或许还不是很炙热,可连续干了一个时辰的张皓却已是满身大汗,汗液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张皓并没有去理会,举起胳膊随意擦拭便又埋头苦干了起来。

看着如此辛苦的张皓,站在不远处的傅伯眼神中,弥漫出一股别样的神色。“傻孩子,不需要活那么长,几年。。几年就好,只要看着有一天你能像颗坚强的树立足在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就安心了。”

在地里埋头苦干的张皓,并不知道傅老在想什么,心里只是想着种出颗粮食,让傅伯不必再辛苦的编织草筐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至少要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现在的张皓。。。不再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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