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的冬寒,远去了,然而它的冷硬却还留存于记忆中。苦夏时,那点儿记忆愈见得清澈明晰,于臆想中,心里便也沁出些凉意,给热昏的心智以安慰。
扯远了,不提。
冬天的小城,多雾,每日黎明前,白茫茫地流溢着,掩遮了曾有的熟悉,使小城平添了些生疏,朦朦胧胧的犹如时装于女性,伪装了才见美丽。早上七时半上班,出门便是扑面的白云,蓦然觉出目光短浅了,于惊喜中仿佛远离人世,进入了太虚仙境,好雾!如烟,如尘,浓浓密密漫漫荡荡,铺天盖地,感觉便是陷在虚幻里那样,似在云中行。文学作品中,写江南多雾,是如何样的柔媚多姿,如何样的温软湿润,因着不曾于那些地方驻足,于是那雾于我,终是隔膜而遥远。而这凤城的雾,于我却有切肤之亲,这雾就在脸肌上冷煞煞地咬,及至觉出髭上如有蚁行,却抹下几许净水。这雾,真浓!仿佛已算不得雾了,犹如浮悬水,我不过是在水中走而已。
路灯昏昏弱弱的光晕,挣扎一般放出微微的亮,仿佛黄色橙橘,稍远处,便只见光斑了,再远,便渐次隐没于水汽中,使这黎明前的暗,有了些神秘。高耸的楼房,虚着、不真切,仿佛水中的倒影,断成了半截。而路灯杆却是没了根儿,杆顶的一团亮似在空中漂浮着一般,迷蒙湿润,又似飘于水波中的河灯,又如排列的萤火虫儿,渐去渐远渐小……路两旁,一片隐隐绰绰的影儿,失了真实,没了质感,只是虚幻着,似伸手可触却又遥不可及。我仿佛不曾在这儿生活过,有点儿陌生感从心里沁出来,但这陌生却又极快地变味成新鲜。我放慢了骑车的速度,不仅是为品味这新鲜,领略小城的奇异,也是由于目力被阻隔而生的恐惧。心念极明白这是坦途,没有坑坑洼洼,然而还是被眼睛的感觉所掣肘,而不敢放胆。人哪,在很多时候都是轻信感觉而慢待理智,于是只好跟着感觉走。我的咳嗽声围绕着唇腮,不肯飘然远走,仿佛被什么阻挡而滞留,如同围巾松散般滑落身后。我有些诧异,便大声地嗨了一嗓子,然而声音被扣住了、被吸收了,竟不肯四散飞射,我仿佛不是在浓雾中,而是深深地陷入海绵般的四维空间里,连同我的声音。
我真的感到了小城的新鲜、美丽和奇异,一城雾,一城云,尘嚣在白茫茫中消弭,雾使我与小城有了“距离”。是的,美,是需要距离的。我在雾中的感觉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是我对“生活”的又一次体验以及对美的又一次感觉。
1966年,我十九岁,已入伍三年,是个老兵了,也是连队里响当当的人物,枪头子、嘴头子、笔头子都过得硬。大凡一个兵,只要这三头子过得硬,便是个人物。于是连长便很器重,又于是我便有幸单独去执行任务——追捕逃犯!其他人都是两人一个小组。在楔入宁夏境内的内蒙古鄂托克旗荒漠中,我如一只猎豹,机敏地纵跃疾行,时时想着要将突遇的逃犯击倒,又时时防范着藏匿着的逃犯将我扑倒,我浑身长满了“眼睛”!然而黑夜降临了,我觉得自己被扣在了黑锅里,一切官能被黑夜厚厚的静谧剪除了,包括声音。黑暗紧紧地拥抱着我,没有任何反弹,也包括声音。真要命!一旦官能失去功效,急奔搜索,人便极易疲劳,尤其视力,因为看不见,无法调整步幅和力度及速度,于是我在沙丘和骆驼刺丛中,像一个学步的幼儿,跌摔得一塌糊涂!每一次摔倒,我都本能地将手中的枪高高举起,绝对不能让枪沾上沙子或沙子灌入枪口,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于此时此地的我,那可不是空口说教,而是真的必须如此,一旦枪失去功用,而又突然与逃犯遭遇,我以什么来制服敌人并完成任务?今天的雾中行,仿佛重返荒漠的黑夜中,至少我重新体验了那感觉——不知前面是什么!
那天夜晚,我时时仰望大熊星座和仙后星座之间的那颗星,以便确定方向,仿佛幼儿头次上学,总要时时回看妈妈的眼睛。当我精疲力尽地坐在沙丘上喘息时,蓦然间看见了远处一团亮光,踉跄而趋,仿佛扑向生命之泉水,可脑子里转个不停:这是火光,什么人燃烧的?是牧人,还是逃犯?如果是逃犯,我身上装有逃犯的相片,确定之后该怎么制服他?我边走边检查一下武器和身上的携带物。终于近了,光晕的华盖如廓如罩,烟气氤氲中,人影憧憧,有弦乐叮咚,在夜空中冷硬地颤悠着,如滴泉之脆柔。我的心劲一下松了,这肯定是牧人而不是逃犯,我停步一边喘息一边呆望,更多的是感动。那是怎样的一种美呀,虚幻而神秘中,在嘣嘣的弦乐声里,流溢着古朴苍凉而悠远的静穆,和谐而恬然……我走向美中,然而美却消失了。丑陋的不能再丑陋的黄泥小屋前燃烧着骆驼刺和牛荆条的篝火。火旁坐着一老一少两个汉子,披拥着老羊皮袄,老者怀抱一把三弦。我上前问好。老者一声呀哈,说:“噢——是解放军!”于是热情让座,我就席地盘腿坐在沙土上,老者又让年轻的牧人端一碗奶茶给我——生平第一次喝,味道好极了,香酽香酽的。于是从挎包中掏出饼子,边吃边喝。叙谈中,才知他们是汉人,我掏出逃犯的相片,问他们是否见过这个人,牧人们摇头说没见过。黄泥土屋旁的羊圈传来阵阵臊膻气味,我很不习惯,强忍着,察看四周,土屋、羊圈、沙丘、牧人,一漫是荒凉破败丑陋。夜深了,我没遵从牧人的邀请去小屋睡,小屋的小土炕让那劳累了一天的牧人去展展腰吧!牧人用干羊粪煨上火,谦笑着进了土屋,我就在篝火旁的草堆上躺下,把枪抱在怀里,又把枪背带在手腕上缠绕了两道。东方微明时,我醒了,身上盖着牧人的老羊皮袄,我检查了随身佩带的东西、武器等,都齐全完好,便叠好皮袄,放上一块钱,用木棍压住,然后悄然离去。
从一个高高的沙丘上回首,小土屋被篝火粪烟笼拥,远处衬着层次灰暗的沙丘和沙蒿,隐约还能听见顺风而来的羊叫声,我慢慢地走出了这美的画面。这留在脑海中的烙印,我把它归入美的记忆中,直到今天,浮世人生,远了便朦胧,近了觉着丑陋,但站在合适的距离,才会觉着美。
雾中的小城,这会儿是美丽的,仿佛蒙着面纱的新嫁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