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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我来到香港的那天,天气十分晴朗。从机舱的窗口望出去,一片碧蓝色的大海。

我一走进大厅就看见了蒲思文,一年来的思念顿如潮水一般在心中汹涌。他也看见了我,微笑着放下手中的牌子快步向我走来。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把脸庞埋在他的胸口,一时居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说,我很想你。他说他也是。然而当我抬起头来想要吻他的时候他却躲开了——兴许是无意识的。他突然转过身去说了一句,这是我的同事嘉敏。

我诧异地向他的背后看去,那里正站在一个笑容满面身材丰满的女人。他解释说,这几天可能要劳烦嘉敏关照你一下了,我家里最近在装修,这两周一直住在酒店里。

我没有问他我为什么不能跟他一起住在酒店。

从机场出来之后,他带我和那个嘉敏去了一家看起来很气派的餐厅。席间,他几乎一句都没有问起我这一年来的旅行和生活,只问我行程安排之类的问题。倒是嘉敏跟我聊了几句高中时代的事。

午餐后,他开车把我送去了嘉敏的公寓:很小的两居室,洗手间和卧室都十分狭窄。嘉敏很客气地把看起来稍微大一点的那间借给了我住。

他们又帮我介绍了一下附近的餐厅和超市便匆匆地回公司去了,他们说最近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企划要忙,暂时可能没有办法陪我了。我笑说没关系。

我在公寓里略微整理了一下衣物便搭荃湾线地铁去了中环。之后整个下午我都在一间安静的咖啡馆里赶专栏。咖啡馆的对面是几家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商务公司,不时有一些衣着考究的人在那栋摩天大楼里进进出出。

夜晚回来时,我在路边的大排档吃了夜宵。一位蹬着三轮车送货的老伯与我同席而坐。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与对面铁皮车里的老板热切交谈。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然他们脸上的汗水和爽朗的笑声却让我感到一种朴素而乐天知命的安然。

在他们背后,是霓虹闪烁的一派繁华,那是这个城市在半个世纪里崛起的命脉和心脏。然而,它在作为银行家和资本家们的香港之前,首先并且永远是作为小市民和劳动者的香港。

吃完了夜宵,我搭晚班地铁回了公寓。这城市同我想象的有些一样,也有些不一样。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精神不是很好。

昨天晚上,我刚刚睡了没一会儿就被嘉敏和她男朋友在隔壁做爱的声音吵醒了,由于那声音听得太过真切,我早上同他们问好时忍不住想象起他们在床上的样子。这实在是种要不得的行为。

嘉敏推荐我去南丫岛转转。于是早餐之后,我便坐荃湾线去了尖沙咀。走出地铁时,恰有一辆红色的双层巴士在铁轨上叮叮当当地驶过,一路浓浓的年代风情。我是搭天星小轮去的中环码头,又搭轮渡去了榕树湾。长长的栈道上齐齐地摆放着两排自行车,岸边每隔一段路就能看见一个备用的救生圈。

岛上的风光全然不同于中环的浮华,总有种远离尘嚣的味道。湛蓝的天空下,一片清爽干净的白色民居掩映在满眼的绿意里,路边葱茏地盛开着火红的美人蕉和鹅黄的月见草,偶有几株茑萝和紫茉莉点缀在草丛间。

我在岛上走了大约三个小时,拍了一堆古树的相片,摘了几个翠绿的生果子。中午时去一家海鲜餐厅吃了午餐。我点了墨鱼丸、小八爪鱼、鱿鱼和虾仁水饺,店长还送了我一份紫甘蓝。

下午去海边走了走。我见有情侣在沙滩上写字,便也捡了枯树枝去写。我写了我的名字,也写了蒲思文的名字。我还写了一句:L’amour,c’est eternal(爱是永恒)。

然我走开的一瞬间,那行字便被海浪冲刷不见。

第三天,我在嘉敏的建议下去海港城转了转。不过我只在那里待了大约半个小时便被那帮跟团的游客挤得没了兴致,他们的大嗓门和脸上的亢奋表情总让我觉得像是乡下人进城买年货。

后来,我又去了海洋公园,一个人坐了缆车、摩天轮和旋转木马。那旋转木马是洛可可风格的,穹顶缀满了白色的珍珠和层层叠叠的冰蓝色波纹,就像我小时候梦想的那样。可惜长大后,当我终于坐在这样的木马上时,却已觉得兴趣寡然。

晚上去庙街吃了夜宵。一个热情的师傅向我推荐了炸大肠,结果我只吃了一口就被呛得吐了出来,后来又吃了许多其他的东西也遮掩不住那股大肠的味道。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食物,他们在同恋人接吻时不会感觉有两条猪大肠在口中搅来搅去吗?

回去公寓后跟蒲思文在MSN上聊了一会儿天。他的语气是亲近的,然那亲近却又始终保持在一种礼仪之间。这种过于生疏的平易近人让我莫名地有些不大舒服。聊到十几分钟时,他的回复突然慢了起来,后来头像也不知怎么的暗了下去。我看着对话框里那些客套的文字,在电脑键盘上慢慢打下了一行字:学长,我们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陌生了?我是不是不应该来找你?不想还未来得及发送,他的头像便又亮了起来。他跟我解释说,刚才公司里的一个同事打来了电话,他现在要去跟他谈企划案,不能再陪我聊下去了。我于是便把自己刚才打下的那行字一个一个地删除掉,快速地回复了一句:没关系,你去忙吧,我们改天再聊。

半夜时再次被隔壁做爱的声音吵醒。我烦躁地抓起一只枕头压在了脑袋上。

第四天,我去了九龙公园。

公园里十分安静。园中央有面湖,湖里有天鹅戏水,湖畔有孔雀徜徉。湖中心有棵盘根错节的老树,一队乌龟慢悠悠地从水里爬到了树根上。

傍晚时我又去园里的林荫道走了走。喂了会儿草丛中的鸟,逗了会儿围墙上的野猫。

后来下了两天的雨,我一直没有出门。第三天时,蒲思文突然打来电话说晚上要请我吃饭。我挂断电话便匆匆跑去附近的商场买了连衣裙和高跟鞋。

他一直到晚上7点才来公寓接我。我上车后才知道他并不只是请我一人。嘉敏也在,他的另外两个同事也在。

我们依旧去了上次的那家餐厅。席间,他时不时问我这几天玩的怎么样,吃住习不习惯。但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用粤语跟同事们交谈。他们谈税务、住房、学生运动、《苹果日报》上的新闻、港姐大赛、TVB和无线的女明星。也谈同事间的八卦绯闻。他们讲到一些不言自明的笑话时会默契地相视大笑。我也跟着干干地笑。

晚餐是在9点半结束的。他们说要去酒吧,我推说身体有些不舒服,独自搭地铁回了公寓。

我一个人时不孤独,跟你在一起时才孤独。

我终于还是搬去了酒店。

前一天晚上,嘉敏和她男朋友又在半夜时准时开战。我躺在床上直直地盯着头顶黑漆漆的天花板,悲哀地发现自己居然在无意识地数着他们动了多少下。

上午去了迪士尼乐园,几乎从头到尾都在走马观花。直到巡游开始的时候,我才终于停下了脚步。我讶然地望着那些绚丽的彩绘和五彩的花车,一时间想起了今敏和他天才的《红辣椒》。我并没有为艺术家的英年早逝感到悲哀,我只为我童心的失却感到悲哀——杀死艺术的从来都不是死亡,而是想象力的缺乏。

回程的地铁上,一个穿浅蓝色连衣裙的小女孩一直盯着我手里的米奇糖果棒。她趴在母亲的耳边小声地说了句什么,她的母亲回头看了我一眼便用粤语教训起了她。我莫名地有些不自在。

旺角站很快就到了。我走到那个小女孩面前,把手里的糖果棒塞给她便大步地跑下车去。

周六那天起了个大早。因为常听来香港旅行的人说太平山顶的风光很美,我便也想去看一下。

出门时阳光不是很好,我想起昨晚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晴间多云,就没怎么在意。不料刚刚登上山顶,一大片雨云就黑压压地从南方飘了过来。山下雨气氤氲,整个城市都消隐在了白茫茫的雾岚里。我怅然地拿起相机拍了一张相片便搭缆车下山去了。

回公寓前去附近的商业街逛了一下,居然意外地在一家书店里买到了卡尔维诺的原版文集。走出书店时,我给蒲思文打了个电话,不想却被接进了语音信箱里。我听着那个温润的声音,犹豫了一下还是挂断了。

我还在那条商业街买了一本相册。我在扉页上写下了一段卡尔维诺的文字。我想把它送给我最好的朋友。

我还买了一把很贵的雨伞,可惜出门时却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掀掉了伞顶。我沮丧地在店门前站了几秒,走到路边将手里的残骸扔进了垃圾箱里。

在香港的最后几天,我一直一个人拿着地图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饿了的时候就去餐厅买一份奶茶和菠萝油。

有一天,当我走到浅水湾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自己18岁时失去童贞的那个夜晚。我想起了那个和我一样悲伤的男孩,还有那间寒冷而简陋的青年旅舍。我不知他是否还在这座城市里,现在又拥有了怎样的生活。我就这样一直在这城市里穿梭行走的话,有一天会不会突然遇见他?可是我又想,如果真遇见的话,我该同他说些什么,或者我是不是能够发觉我遇见的是他——而今我既想不起他的名字,也想不起他的面容。毕竟,我们的人生就只在那一个夜晚交汇过而已。

我终究还是没能遇见他。

我只阴差阳错地遇见了一场自行车拉力赛,并且幸运地得到了优胜奖。奖品就是我骑着参赛的那辆自行车。于是我终于不用行走了,那辆自行车带我穿过了维多利亚港、铜锣湾和弥敦道大大小小的街区。我在楼宇和矮巷里听见这个城市的心跳。

黄昏时,我终于发现自己迷路了。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盯着那座风向标一样的路牌看了很久,也仍是弄不清楚自己的方向,最后只好去问交通警察最近的地铁站的位置。

去地铁前,我把那辆自行车送给了街头的一个流浪歌手。

他讶异地看着我:这个,是给我的?

嗯。我说。

这个……有点多了,我不能收。

没关系啊,我反正是迷路了,即便是骑着它,也哪里都去不了。我笑了笑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那辆自行车,俄而抱起身边的吉他说:那我送你一首歌吧。

夏天悄然离去,梦也随之惊醒。

这城市还是如此安静,你却已杳无踪影。

离开香港前,我特地去了下蒲思文工作的公司。我站在那段长长的台阶下面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响了七八声才被接起来。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仓促:夏安,不好意思,我现在有点忙。

学长,我只是想告诉你……

我一会儿回你电话可以吗?他匆忙地说了一句就挂断了电话。

我仰起头来望了眼头顶那片几乎隐匿在摩天大楼里的蓝天,转身将手里的明信片投进了路边的邮筒里。

我没有写地址。我写给佛罗伦萨的那个夏天,和我自己。

学长:

你好吗?这样说好像有点奇怪。不过仔细想想,虽然来了香港这么久,却好像根本没有见过你一样。

这个夏天过的很充实。我一个人去了很多地方:旺角、铜锣湾、庙街、尖沙咀,浅水湾、九龙公园、西贡、南丫岛、太平山、迪士尼乐园。我在一间不起眼的书店里买到了卡尔维诺的文集,还阴差阳错地参加了自行车拉力赛。从山坡上张开双臂疾驰而下的感觉真好,清新的海风从维多利亚港迎面扑来,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一样。

喜欢这个城市每一个充满着人文关怀的小细节。当然,食物也很棒。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却总觉得像是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在眺望它。就像那天在太平山顶看到的雾气朦胧的风景一样。

我最近在一本杂志写关于城市的专栏。学长,你有没有觉得,有一个城市会让你感觉自己是属于那里的。对我而言,我想那个城市大概是北京吧。这些年来我去过大约70个城市,可是从来没有一个城市像北京那样让我有家的感觉,就是那种你在的时候会百般抱怨,可是当你离开了之后却会情不自禁地想念的感觉。

你对香港也是这样的感情吧。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属于不同的城市的。

学长,我想我之前大概是误会了什么。我回去我的城市了。

以后不会再给你寄明信片了。

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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