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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恰空(1)

“智晓亮,我们来弹琴吧!”

罗宋宋慢慢变得开朗起来。休息的时候总是不自量力地挑衅。此处的弹琴专指她最擅长的巴赫舞曲,被白放老师称赞过很多次的恰空。

上帝作证,那时候的小孩哪里知道什么叫挑逗。她只是挑战,挑战智晓亮是难度极高的任务,但是罗宋宋乐此不疲。她对巴赫的作品领悟力极高,加上左右手协调性强于一般人,她对自己很有信心。

智晓亮往往正在喝水,他有一个并不太适合他小学生身份的钢精保温杯,上面印着“全国十佳杰出法官”等字样,他把杯子移到左手,过来在她身边坐下,右手做好准备的姿态。

“一、二、三!”

罗宋宋出左手,智晓亮出右手,同时按下去。他们不过是一对小孩子,不觉得这样算暧昧。旋律进行中,罗宋宋渐渐冒出冷汗来,盯着智晓亮的手,如此灵活地在中音区如鱼得水,几乎和琴键融为一体,他们的手,一会离得很近,一会儿又离得很远。因为弹奏的关系,他们得稍微侧着点身子,才能更灵活地舒展手臂。

智晓亮不看她,也不说话,还在喝水。他很爱喝水,他喝水的时候,杯子就贴在罗宋宋的耳朵上,温温热热的,让罗宋宋心里直打鼓。

一个人能协调自己的左右脑就已经很了不起,更何况是想要一个人的左脑和另一个人的右脑同时运作,最后往往会变成斗快,旋律诡异,十根手指头在琴键上翻飞,甚至会戳到对方;罗宋宋手忙脚乱地追赶着智晓亮的节奏,孟觉在一旁哈哈笑。

“罗宋宋,你慌什么慌?”

罗宋宋一时心悸,想要去拍智晓亮的手——那完全不像是长在高级灵长类身上的手,一定是某种外星生物附体后的智慧生命——但是智晓亮已经很潇洒地起身,走掉了。

他连“你输了”都懒得说。他从小就是个淡漠的人。罗宋宋说要斗琴,他就奉陪,反正次次都是她自取其辱。

下一次,下一次一定赢你。

可惜下一次照样不行。每一次都不行。她总是会被智晓亮的节奏给带跑了,心慌意乱。后来在白放老师的师弟面前,他们两个应邀献奏《野蜂飞舞》,才弹了个开头,白放老师就制止了。

“行了。晓亮,你去休息。孟觉,罗宋宋,你们弹一段d小调波尔卡来听听。”

“呵呵,白放师兄,得意弟子就是比较矜贵。生怕累着了?”

“他和罗宋宋配合得不行。这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心理负担特别重。孟觉,你带着点她,要稳。别急。”

她想,她的确不适合四手连弹,她总是心慌意乱,无法和对方配合。和孟觉一起表演也一定会出丑的。但居然很顺利地弹下去了。

孟觉居然是会弹琴的!她以为他只是找个地方打游戏而已!还弹得有模有样,不逊于她这个一天练七八个小时的好学生。来不及惊讶,孟觉已经带着她渐渐进入那个欢快而热烈的波尔卡世界,室内跳动的旋律和窗外跳动的月光,渲染着她的心情,几个中年人想起了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随着旋律打起节拍来,白放对老婆做了个手势。

“老婆子,赏脸跳个舞吧。”

罗宋宋摇头晃脑,砰地和孟觉的脑袋撞一块了。她哎呦喊痛,孟觉啊了一声,白放哈哈大笑。

“这一对小家伙,真是金童玉女。偏偏又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

孟觉对她做鬼脸。

为什么她和智晓亮不是金童玉女呢?后来她想,大概因为智晓亮和中国领土一样,神圣不可侵犯。

这种定位,她很知足。能够仰望着智晓亮,已经是她生命里所发生过最好的事情。

可她还是很喜欢和智晓亮斗琴。

智晓亮,我们来弹琴吧。

她看见智晓亮就会情不自禁地微笑。从八岁一直到十八岁,从懵懵懂懂的小学生到情窦初开的高中生,孟觉越来越帅,越来越灵,有女孩子在琴房外面等他,次次都不一样。罗宋宋看他一次又一次地拒绝那些漂亮的小姑娘,想的却是生在琴凳前越来越胖的智晓亮,心底有个地方变得柔软起来。

智晓亮,我们来弹琴吧。

她仍然赢不了。智晓亮和十年前一模一样,他的全副精神都在钢琴上,情感方面,尚未启蒙;而罗宋宋的弹琴还未变作谈情,智晓亮突然不再露面。

白放老师轻描淡写。

“晓亮这段时间不能来练琴。也不能参加国内的比赛。如果有人问起他的下落,你们最好表示和他不熟。”

罗宋宋惊呆了。

那时智大法官审案作风强硬,舆论甚至不避讳以“智姓酷吏”来讽刺其手段僵化;智晓亮是舆论公认的音乐神童,如果说他的卡门变奏纯属炫耀技巧,那么同格陵爱乐合作的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则令所有人心悦诚服——这个和罗宋宋孟觉系属同门的小孩子走着和他们截然不同的一条路,他一定会成为音乐大师。

因为青春期肥胖,又常常弹琴缺少锻炼,十八岁的智晓亮和白放老师一样身材走样,大腹便便,下巴层层叠叠,手掌肥厚,一脸青春痘,但外貌上的缺陷一点也不能影响他的光芒万丈。正因为父子两个都太嚣张,坊间盛传智晓亮的一双手价值不菲,罗宋宋和孟觉都是规矩人家的孩子,“暗花”两个字听都未听过,更没想到会实践在亲密琴友身上。事情竟然已经到了这样严重的地步。警方为了智晓亮的人身安全,严禁他在公众场合露面。

罗宋宋萎顿了。

智晓亮,我真的很想和你弹琴。

就连他的大肚子,双下巴和青春痘,罗宋宋也很想念,想念得要命。明明知道他在音乐附中有个校花女朋友,但还是幻想着,也许哪一天,智晓亮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揉揉鼻子说。

“喂,手下败将,我们来弹琴吧。”

过年了。琴房里要贴年画,她和孟觉一人拿一张年画娃娃,往玻璃上贴。远远地好像看见一个大胖子站在路灯下。

“智晓亮!”她赶紧追出去,“智晓亮!是不是你?”

没有人在那里。

“喂,罗圈圈,你跑的真快,我差点追不上。”孟觉追出来,不紧不慢地用事实鞭打她已经足够脆弱的神经,“不会是智晓亮。我听说他要去莫斯科了。今年的老柴大赛,他势在必得。”

那的确是智晓亮的风格。早在一年前,白放老师就已经希望他为肖邦大赛练习曲目,老柴奖掺杂政治成分,华人得奖的可能性约等于零。

“我崇拜霍洛维茨大师。肖邦奖已有珠玉在前,我不想参加。如果想要拿到老柴奖的第一名,除非你比第二名强很多很多,让暗箱操作无法进行。白老师,这才是我参加比赛的意义所在。”

最终智晓亮还是一意孤行去了莫斯科。这是他海外进修的起点,至少五年时间里,他会在世界各地辗转比赛,学习,提高,进步,最终天下无敌。

她蹲在路灯下面,手在雪上划圈圈。

“……那聂今怎么办呢?”聂今是智晓亮的女朋友。

“什么?”

孟觉一愣。这事儿他倒没关心过。智晓亮那种冷漠的人,不会让聂今成为自己的绊脚石。但是,但是为什么明明和他青梅竹马的罗圈圈会在意起智晓亮的风流韵事?

跑出来的时候没穿外套,现在才觉着冷;他跺着脚取暖,暧昧地拉长了声音。

“嘿,罗圈圈,没看出来呀!”

她继续画着圈圈,画着圈圈,仿佛画着画着,智晓亮就会出现,拿着一块石头来帮她赶走坏人。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她生命中最好的一件事情,结束了。

“很冷,进去吧。喂,罗圈圈。罗圈圈,你哭啥?失恋呀……”

“有一批新货抵埠,来不及录入电脑,他们在查。肯定会有,别着急。”

罗宋宋过来坐下,苏玛丽靠在她肩上,趁人不注意时将手伸到腋下去调整过窄的内衣带子:“好累啊。我一会儿还要去买别的东西呢。”

“不累,不累。”她抚摸着苏玛丽的背脊,轻言安慰,“一会儿就好了。把脚放平,休息。”

孟觉坐在她们对面,将苏玛丽的脚放在自己膝盖上;小姑娘嘻嘻地傻笑起来:“小叔叔,你真温柔呀!”

智晓亮这一走,就是八年。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起猫在花坛里种大蒜,一起坐在钢琴前弹波尔卡,一起在实验室里跑电泳,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什么都来不及就已经到了分开多于相聚的年龄。

是否异性朋友注定不容易相处,毕业后他和罗宋宋的联系越来越像例行公事。就像两条相交线,经过了相遇的交点,就会渐行渐远。不像本科时期,他们两个同一个系,同一个专业,同一班,实验课作搭档,想不见面都难。

其实智晓亮走了没多久她就变了。右手受伤,比赛失利,钢琴变卖,她迅速地萎缩后退,回到了八岁的罗宋宋,十年的丰富年华,唰成空白。这个罗宋宋没有学过钢琴,没有遇见过挚友伙伴,没有笑过,没有爱过,更不曾离成功那么近过。如果孟觉不在公众场合逗她,激她,时时提醒着,她就像一颗包装精美的尘埃,在最贴近地面的泥土里滚来滚去,躲避着旁人的践踏。

不是没人追她。高三届的许达带他们的实验课,不知怎样就看对眼了,课上对罗宋宋十分关照,觉得水到渠成,立刻约罗宋宋出来。

“罗宋宋。做我的女朋友。”

她低下头去,盯着脚尖;浓眉大眼,肩宽腰窄的许达师兄站在她面前,又向前一步,想要亲密些,有了肯定的回答后,即刻可以牵她小手。

罗宋宋朝后退一步,仍旧是疏远的距离。

“不行。”

许达许久都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是不是太突然?没关系,你只要知道我还会继续追你就行了。”

孟觉藏在楼梯口拿一罐可乐慢慢喝,听见一向自信傲慢的许达有点慌乱的补救,差点没笑出声。

许达声名鹊起还是因为在校园艺术节上演了话剧《红与黑》,自此被贴上于连的标志——投机取巧,一门心思想走捷径的野心家,如果罗宋宋没有双教授父母的豪华背景,他怎会多看一眼。

“不行。”

“是不是和他们传的一样——你和孟觉青梅竹马?罗宋宋,他和我们不是一类人。齐大非偶。”

偷听中的孟觉大怒,正要一只脚踏出去叫许达吃点苦头,转念一想,不如听听罗宋宋的回答。

“你真的喜欢我?”罗宋宋弱弱的询问传入孟觉的耳朵。

“当然。”

“那你能不能常常打电话给我?”

“当然。”许达的声音里也掺入了不少柔情,“谈恋爱当然要打很多电话,说很多废话,逛很多街,花很多冤枉钱。”

“听说你现在在校外租房子一个人住?”

“是。”

“我能不能搬去和你一起住?”

“……只要你愿意,还有你爸妈同意。宋宋,你可以相信我,我绝不是不负责任的人。”

“你毕业了有什么打算?”

“我已经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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