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和”。就说上面提及的道、儒、佛三家的“理论侧重”及古代先哲的那些经典名言吧,凡是出现“和”字的地方,几乎都可以用“美”来代替,也就是说,将那些句子中的“和”换成“美”,也完全讲得通,而且似乎别具韵味。如道家的“天道自然之和”可作“天道自然之美”,儒家的“人伦道德之和”可作“人伦道德之美”,佛家的“心性觉悟之和”可作“心性觉悟之美”。而我们若套用古人句式,提出“美为贵”、“君子美而不同,小人同而不美”、“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美”、“发而皆中节,谓之美”,等等,你能说这些观点不通、不好、不经典吗?
美是什么?这是中西方美学家思考、探索了两千多年的问题,也是一个难题,至今依然争议纷纷,没有确论。观点五花八门,不胜枚举。如“美即有用”(苏格拉底)、“美在‘秩序、匀称、明确’”(亚里士多德)、“美在于完善”(鲍姆嘉通)、“美是物体的属性”(博克)、“美是关系”(狄德罗)、“美在于自由的鉴赏”(康德)、“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美是生活”(车尔尼雪夫斯基)、“美是移情”(立普斯)、“美是客观化了的快感”(桑塔耶纳)、“美是有意味的形式”(贝尔)、“美是典型”(蔡仪)、“美是主客观的统一”(朱光潜)、“美是自然的人化”(李泽厚)、“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马克思主义美学)、“美是一种手法”(赵汀阳)、“美是境界”(陈望衡)、“美是一种关系属性”(张明涛)、“美是一种发展的文化共识”(时不遇),等等。现在,我这里不妨再提出一个观点:美的本质是和。简言之:美是和。要说明的是,前人已有相同或类似的观点,如“美是和谐”(毕达哥拉斯、周来祥)、“美是和合”(张立文),但相比于“美是和”来说,“美是和谐”、“美是和合”还都算不上简练,还都多出了一个字,因为“和”字本来就具有“和谐”、“和合”之意。是的,美是和。这里的“和”,似乎可以统摄和包容前辈美学家关于美的绝大多数判断,“秩序、匀称、明确”也好,“有用”、“完善”、“关系”、“移情”也好,以及“自由的鉴赏”、“理念的感性显现”、“意味的形式”、“主客观的统一”、“自然的人化”、“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等,都可以用“和”来概括,都在“和”的意旨之内,都没有超出“和”的范围。
“和”具“美”性,“美”具“和”质;“美”离不开“和”,“和”必然产生“美”;凡“美”的事物,必定是“和”的;如果谈不上“和”,那肯定也谈不上“美”。而凤凰,正是“和”与“美”的统一。所以,我们说,凤凰文化的精髓是“和美”。这里,只要一个“和”字,或只要一个“美”字,行不行呢?当然是行的,但为我所不取。因为,在我看来,“和”更多地强调人与自然、与社会、与自心的“和”的关系,而“美”更多地强调由“和”而生的感官愉悦、情志快慰,两者是各有侧重的。借用目前流行的一个词汇,“和美”在一起,可达到“双赢”的效果,如果只取一个,就显得“单”了。
用“和美”来概括凤凰文化的精髓,不仅使我们的研究能够切中肯綮,纲举而目张,对我们做事、做人、搞建设,也具有指导的、可资借鉴的意义。
比如,构建和谐社会,是方方面面的共识和理想,那么,如果把“和谐”换成“和美”,可不可以呢?我认为是可以的,理由:第一,“和”字本来就有“和谐”之意,“和,谐也”(《广雅·释诂三》)。古代先贤谈“和”时,也都将“谐”略去,如“和实生物”(《国语·郑语》)、“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等等。第二,与“和谐”相比,“和美”增加了“美好”、“审美”之意,即“不仅是和谐的,还是美好的”。对这个问题,余秋雨先生讲过一段很到位的话:“哲学家说过,真善美三个字都重要,但具有终极归结意义的是美。因为真实不能概括人类的终极目标,善良也不能概括人类的终极目标,人类的终极目标是美好。对个人来说,最高的理想,也是人格的完美”(《秋雨时分》,凤凰卫视2006年9月22日)。所以,“和美”比“和谐”更好,是“和谐”的升格。
龙凤是中华文化的两大图腾,在龙凤身上集聚着中华文化的精髓。研究龙凤文化,对提高民族自信心、自尊心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庞进先生在这个领域内多年开拓,诚为可贵。他的研究明显体现出两个特色,一是力求全,他搜集的材料非常丰富,仅就我手头的这本《凤图腾——中国凤凰文化的权威解读》来说,属于理论上的探索就有十三章,另加上《凤凰文献资料》、《凤凰着述目录》可谓洋洋大观。二是注重理论上的分析。庞进有比较好的哲学、文学功底,他关于龙凤文化的论述是相当有见地的。
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中,虽然龙凤并提,但就社会影响来说,大抵上,龙超过凤。我们一般说自己是龙的传人,却未见说是凤的传人。这个原因,主要来自封建文化的宗法制,按宗法制,父系为尊,龙是父系的代表,凤是母系的代表。宗法制奠定封建社会的基础,作为一国之君的皇上,自然是龙,而皇后就是凤。这里似是显出尊卑之别了。
然而如果追溯龙凤图腾的源头,我们则可以看到,龙与凤两大图腾其实并没有尊卑之别。庞进这本书第四章谈凤凰与族祖崇拜,说炎帝族在崇龙的同时,也崇凤,两者“一开始,就交融互渗,彼此影响的”。属于炎黄部落的大舜,更是被认为是凤凰的化身,舜祭祖,“箫韶九成,凤凰来仪”。中国夏商周三代,商代是崇凤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至于周,也有“凤鸣岐山”的佳话。周代特别是西周的青铜器的纹饰中凤凰占据十分突出的地位,而作为青铜器标志性的饕餮纹在此一时期则少见。更有说服力的是,凤崇拜与中国的太阳崇拜合一,传说中的“太阳乌”即为凤凰,出土文物中,河姆渡的“双鸟朝阳纹”更是佐证了太阳与凤凰的密切关系。众所周知,太阳第1章附录为了和美的世界
崇拜几乎是人类共同的崇拜,而且也可以视为人类的第一自然物崇拜。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周及周前的青铜器纹饰中,不仅没有发现龙与凤争斗的图案,倒发现一种龙凤同体纹。这一图案有力地说明了中华民族中多民族的亲和性、统一性。庞进说,凤凰形象是中华民族文化尚“和”的产物,是“和”的表征,我完全同意这一看法,我要补充的是,龙也是,龙凤之间的关系也是。
龙凤之间尊卑区别,可能受阴阳文化的影响,中国的阴阳文化始于《周易》,不过,《周易》中《易经》不直接谈阴阳,但隐含阴阳,《易传》则大谈阴阳。《易传·系辞上传》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按《系辞传》体系,乾为阳,坤为阴。这样,阴阳就见出尊卑了。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易传》产生于战国,而《易经》则产生于商周之际。按《易经》文本,阴阳并无尊卑之别。《易经》开头两卦为乾和坤。乾虽为纯阳,但它的卦像系列中,居第一位的并不是龙,而是马,其下是天鹅、狮、象、最后才是龙。而坤卦的卦像系列居第一位的是牛,也有牝马,没有鸟,当然也没有凤。可见将龙归属于乾,凤归属于坤,不是《易传》的思想,是后人的思想。可见,虽然《易传》中已有阳尊阴卑的思想,但《易经》没有。尽管如此,从乾坤两卦的卦爻辞,我们还是能隐约见出先民对阳与阴的情感区分。我将这种区分概括成“崇阳恋阴”(参见拙作《中国文化中崇阳恋阴情结及其美学开显》,《境外谈美》花山文艺出版社2004年版)。“崇”与“恋”不等于“尊”与“卑”。“崇”与“恋”都属于“尊”。按《周易》
的体系,乾为天,为父,坤为地,为母。那么,“崇阳恋阴”可以生发出“崇天恋地”“崇父恋母”。从这个意义上,我倒是觉得龙与凤在中国文化中充当了不同的角色。龙象征着天、父,凤象征着地、母。这样,“崇阳恋阴”“崇天恋地”“崇父恋母”就体现为“崇龙恋凤”了。“崇”与“恋”不能对立起来,“恋”中也有“崇”,“崇”中也有“恋”。只要不去钻牛角尖,当不会发生误解。
龙凤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两翼,它们从两个不同的方面展现中华文化的精神,如果从龙凤文化原初的象征拓展开去,是不是可以将它们的文化含义排成两个相对的系列:龙:天、帝、父、权利、凶悍、战斗、伟力、进取、崇高、威严、至尊……;凤:地、后、母、幸福、仁慈、和平、智慧、谦让、优美、亲合、至贵……。龙凤的精神其实也可以乾坤二卦来象征:乾卦的精神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的精神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龙代表中华民族刚毅、进取、万难不屈的一面;凤则代表中华民族仁慈、宽厚、智慧灵动的一面。龙凤文化相对、互补、相渗、互含、合一,演化出中华文化的大千世界。可以说,在龙凤身上,寄寓了中华民族自帝王将相到市井百姓、农家小院全部的人生理想。龙与凤像两面鲜亮的旗帜,高扬在中华民族漫长的艰难奋进的历史征途上。
亦如乾坤、天地、父母,缺一不能存在一样,龙与凤缺一不能存在。
不仅如此,二者也不能有尊卑轻重之别。从中华文化的源头来看,至少在孔子时代,龙凤二者亦无尊卑高下强弱轻重之别。《论语·微子》云:“凤兮,凤兮,何德之衰”。邢昺疏:“知孔子有圣德,故比孔子于凤”。如此说来,凤凰在中华民族先民中的地位不会在龙之下。
然而,自封建社会始,实际上存在有重龙轻凤的现象。帝王为了显示君临天下的威严,以龙自居。在宗法等级秩序井然的封建社会,不仅是帝王,就是普通百姓也倾向于龙文化,谁个不想出人头地?“鱼跃龙门”遂成为仕人最高的人生理想。这种宣传,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宗法等级观念,它的副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在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我倒是觉得更应重视凤文化,因为凤文化更多地体现中华民族宽厚、仁慈、祥和、安宁、幸福的一面,更多地具有平民的性质,这其实也正好是世界文化的潮流。
庞进先生将凤的文化精神归结为“和美”,说得非常好,我们这个世界,不仅需要高科技,而且需要和美,这和美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美,而且还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人内心情感与理性的和美。建设一个和美的世界,是人类世世代代的伟大理想,更是当今人类的伟大使命。任重而道远!
(此文首发于2006年5月31日叶中华龙凤网曳袁作者系着名美学家尧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袁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