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前娘一条道走到黑,有钱不盖房就是胡闹,就是败家子。
九红对这种顽固派也无计可施。知道与她对抗最终两败俱伤。好不容易挣点钱先为遥远的房子买一点砖头,荒唐至极。九红是个孝顺的媳妇,先让她去找占大,总先找块宅基地吧!让一个农村老太婆找占大要宅基地就是让她知难而退。
九红把这种意思给志前娘一说,志前娘心花怒放,兴冲冲的去找占大,每个男孩都有一块宅基地,志前有了,志官怎么能会没有了,给占大说说划一片宅基地买点砖头放那一放,看着心里都舒坦。
满心欢喜的给占大一说,一盆冷水实实在在浇在头上。
一个男孩一片宅基地这是规定,志前家应有两片一块就是现在这块,另一片就在现在服装厂厕所仓库所在位置。
志前娘很大度的给占大说,那没关系只要给我一片宅基地,在哪都行,最好是在农机修理部旁边,我们也好有个照应。
占大听了心中一阵冷笑,靠!还想要那片地方,那片是商业用地那是孟庄的经济中心,买个炮不带焾-----咋(砸)响哩。光想好事。
志官的那片宅基地原来就是孟锦俊家的农田,划出五分地给志前家了。因为志前家暂时又盖不起房,就把那片又租给了孟锦俊,一年二百元。志前爹死的时候因无钱办丧事,向孟锦俊借了两千元钱,孟锦俊考虑到志前家无力偿还就建议用地租钱来顶替,当时志前娘还对孟锦俊千恩万谢的呢?
孟锦俊和他媳妇郑丽娜在响城一高学生食堂打工,油水可真的没有少捞,就不种地了,又把这片地租给了孟占大,孟占大在这建了一个服装厂。
在孟庄土地的买卖租赁都是君子协定,很少有人形成书面文字的,谁也不会赖账,除非不想再在孟庄呆了,不然唾沫星子都淹死你。这种制度有利有弊,有利的是谁家要是有特殊情况可以上门坐下来商量,把情况一说明各种买卖可以重商定,例如:如果没有占大这个意外,志前娘可以找孟锦俊商量家中要建房,能不能把宅基地让出来,一般情况孟锦俊也不会拒绝,用了多年地租金多少,谁欠谁多少,一一算清。皆大欢喜。这种模式方便快捷,省略了很多麻烦。弊的一面是就怕有人不守规矩。所以孟占大遇到这种事情总是写个协议,签上名字,按上手印。这有法律效益,受法律保护。
要不怎么说孟占大能当老板,能当村支书了。他做一件事,就把这件事产生的后果以及产生这种后果的处理方法早早做了充分准备。就是怕以后有什么麻烦。就和孟锦俊签定了二十年的租赁协定,孟锦俊当时一个失误就是没有求志前家的意见,认为志前家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再盖一所新房了,能把志前的翻盖起来就是好事,至于志官嘛!又不娶媳妇,要宅基地做什么?但是忽略了志前娘的盖房坚定决心,哪怕有一丝希望也不放弃。
孟占大把那协议拿出来给志前娘看,志前娘看了半天,一个字也不认识,但是孟占大给她的解释一清二楚。志前娘怎么能斗得过孟占大?七个志前娘绑一块也不是孟占大的对手。
所以说这件事和孟占大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通过村委会要宅基地有法律文件规定,不允许;通过孟占大要回原来的宅基地有租赁协议,不可能。
志前娘一下子傻眼了,刚刚燃起的希望的小火被孟占大一盆水浇个透。
一个残酷的现实摆在志前娘面前,志官已没有宅基地了,盖房的梦想又远了,宅基地收回来要等到二十年的合同到期,二十年后志前娘在哪呢?那时志官恐怕更难娶到媳妇了。
把情况和志前,九红一说。志前接上去就说,也好,没有宅基地正好,不盖房子了,省下钱好好办修理部。志前娘气的脱下鞋就往志前身上砸,志前一闪,恰好砸在孟轲身上。孟轲中了这不知从哪里来的暗器,立刻大哭,志前娘误伤了孙子,赶紧又去哄。
九红却从另一个角度考虑的,我家的宅基地你们怎么可以随便买卖,未经我们允许一切协议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宅基地问题是一个不能讨论的问题。
在宅基地问题上九红决定丝毫不让步。
这件事九红也觉得棘手,宅基地已被孟占大占用,不可能把服装厂的仓库拆掉吧!谁也不愿意在厂里建一栋住宅房,更何况孟占大也不会同意这么做。九红也有个底线,那块宅基地可以不要,想办法再划一片地来。盖不盖房子那是以后的事。那是志前家的内部矛盾。